国网四川达州供电公司2020年营业厅服务人员服装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公告 |
公告名称: |
国网四川达州供电公司2020年营业厅服务人员服装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公告 |
所属地区: |
四川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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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01124_440872839172505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 其他
采购编号:1920MR-2501004-9999包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供电公司
国网四川达州供电公司2020年营业厅服务人员服装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 购 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供电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达州招标代理处
2020年11月
总目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货物清单
第七章 技术规范书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供电公司
国网四川达州供电公司2020年营业厅服务人员服装购置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编号:1920MR-2501004-9999包1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单位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供电公司。受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供电公司委托授权采购,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供电公司为本次采购的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委托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达州招标代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供电公司授权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采购范围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1 1920MR-2501004-9999包1 国网四川达州供电公司2020年营业厅服务人员服装购置
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如在成交人公告后,采购人接到对成交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4)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的查询结果;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仅适用于工商系统管理的单位),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查询结果的和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联合体投标:本批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 面落实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 本次实行网上发放电子版采购文件,潜在应答人应在新一代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申请下载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网站阅读。ECP2.0与ECP1.0会员信息不互通,需重新注册,未注册供应商请按照ECP2.0“注册”指引及时注册。电子钥匙在ECP1.0、ECP2.0两个平台通用,如为ECP1.0平台老用户且具有有效的CA证书电子钥匙,仅需注册ECP2.0并下载安装新版电子钥匙安装包,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未办理电子钥匙的,请登录ECP2.0“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应答人自行承担。
2.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0年11月 27 日17:00时(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凭电子钥匙申请下载采购文件,同时下载本采购公告及所有附件,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5、应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
5.1电子版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17:00(北京时间)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仅将第一卷价格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ECP2.0。
5.2纸质版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9:00(北京时间)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东路816号A栋4楼会议室。
谈判时间:2020年12月3日9:00(北京时间)
6、重点注意事项
1)价格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不得提前或延迟发送。否则视为放弃应答;
2)首轮报价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否则作否决处理。
3)请各应答单位的报价人在2020年12月3日9:00开始直到项目谈判结束务必待在办公室,电脑、手机保持开机,准备好机、扫描机、纸、笔做好线上应答的准备,谢谢配合!
7、应答人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不可读取时,将视为电子应答文件内容不完整,不做评审。因电子应答文件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且不限于否决、扣分等情形),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8、谈判方式:线上报价,现场谈判。
8.1本次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首轮报价必须通过离线投标工具递填报至电子商务平台,逾期未在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报价的,不予受理;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上传价格文件要求 应答人价格文件必须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应答人应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并使用离线投标工具(带由投标人进行电子签名)专用软件包(以下简称离线投标工具)制作应答文件价格部分(应答函及附录、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电子版(2007版Excel)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
如应答人主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应在离线投标工具上针对放弃标包进行弃标设置。
8.2对应答人进行商务、技术评审,符合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的供应商可参与后续轮次的报价,并在最终一轮报价前告知应答人此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后续报价提交采用“系统填报”(即在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离线投标工具填报报价),谈判当天的多轮谈判或报价的短信通知会发到供应商注册联系人的手机上,请该联系人务必和参与谈判或报价的授权代表保持紧密联系,收到短信通知后马上通知授权代表到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谈判或报价,报价时间为20分钟(具体以电子商务平台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引起高度重视。
8.3对于应答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书面明确不参与最终轮报价的,以其最后一次提交的有效报价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采购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平台为“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10. 重要
☆资质业绩、包号等事项应以采购需求一览表中载明的要求为准,不得随意改动,敬请注意;应答时,如技术规范书提出相关资质、业绩要求且与公告中资质、业绩要求不同,以公告的要求为准。
1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达州招标代理处
地 址:达州市朝阳东路816号办公楼A栋四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818-2275497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成都市高新区支行
账 号:431160100100074596
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达州招标代理处
2020年11月 23 日
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合包后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含税)
(万元) 分项限价(含税)(万元) 增值税税率% 服务期限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备注
1920MR-2501004-9999包1 国网四川达州供电公司2020年营业厅服务人员服装购置 国网四川达州供电公司2020年营业厅服务人员服装购置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七章 64.5 64.5 1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资质要求:经营范围包含服装设计、销售。
(2)业绩要求:谈判日前3个自然年内具有类似项目合同业绩100万元。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供电公司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296号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达州招标代理处
地址:达州市朝阳东路816号办公楼A栋四楼
联系人: 详见采购公告
联系电话: 详见采购公告
1.1.4 项目名称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1.1.5 交货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详见第六、七章
1.3.2 交货日期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1.3.3 质量要求 详见第六、七章
1.4.1 应答人资格、能力、信誉 详见采购公告
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补充
2.2.1 应答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4天。
形式:应答人将可编辑电子版澄清内容上传至采购人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的相应位置。采购人不再接受应答人线下发送的澄清文件,包括传真、邮件等。
(注:上传的澄清文件须为可编辑版,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也不需要将文件设置为只读;且澄清内容要明确采购编号、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等)
供应商服务热线:400-8180899。
2.2.2 采购文件澄清方式 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4天前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以电子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应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应答截止时间不足4天,且对采购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采购人应相应延长应答截止时间。
2.2.3 应答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1日内
2.3.2 应答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1日内
3.1.1 构成应答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补充
3.2.3 低于成本报价或恶意报价 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应答人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标人的,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应答人为低于成本报价或恶意报价,不予进入最终排名。
3.2.4 最高限价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3.3.1 应答有效期 第4.2.1款规定的应答截止日起120日历日
3.4.1 应答保证金 应答保证金的金额:为初次报价总额的2%。
应答保证金的形式:应答保证金不用预先交付,应答人在递交应答文件时,提交应答保证金承诺函即可,并作为其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答保证金承诺函必须提交,否则应答被否决。
当发生本采购文件中应答保证金应被扣留的情形时,应答人再实际补交应答保证金,应答人如不补交,则取消应答人与采购人签订所有合同的资格,并且采购人保留追究应答人缔约过失责任的权利。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 年(本次采购不适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5年(如公告有具体要求、以要求为准)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应答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应答文件使用投标专用章替代单位公章的,应提交投标专用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应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应答文件正副本份数
及封装要求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
递交方式:详见采购公告
包含价格、商务和技术全套应答资料,文件中须制作电子目录
1. 价格文件包括:应答函及附录、报价文件、应答保证金承诺函等,以包为单位编制。
“应答函及附录”必须是离线投标工具导出的带二维码和系统电子签章的文件!
“报价文件、应答保证金承诺函”线下制作后与“应答函及附录”放在一起构成启封文件。
2.商务应答文件,以包为单位编制。
3.技术应答文件,以包为单位编制。
3.6.5 加密要求 应答文件PDF电子版必须加密,否则将拒收。
4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上传价格文件要求 应答人价格文件必须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应答人应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并使用离线投标工具(带由投标人进行电子签名)专用软件包(以下简称离线投标工具)制作应答文件价格部分(应答函及附录、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电子版(2007版Excel)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
如应答人主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应在离线投标工具上针对放弃标包进行弃标设置。
4.1.2 发送应答文件邮件正文要求 采购编号:
包名称:
应答人名称:
应答人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 应答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
4.2.2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
4.2.3 是否退还应答文件 ■否 □是
5.1 开封时间和地点 开封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
开封地点:见4.2.2条款
7.1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
会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支票、汇票、现金或银行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无。
9.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与应答人三方约定 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应答人的应答总报价中,由采购人随合同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应答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重要 公开竞争性谈判中,应答供应商仅为1家时,直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注:表中的“■”项为选择项中被选项。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实施进行采购。
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采购项目交货地点: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计划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采购项目的交货日期: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 应答人资格要求
1.4.1 应答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人员资格: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本采购文件商务评审标准;
(4)业绩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2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应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应答。
1.4.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其他组织;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包/子包应答。
1.5 费用承担
应答人准备和参加应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采购应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偏离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应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应答人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偏差应填写在应答文件规定的偏差表中,若未在偏差表中列明偏差,则视为应答人未对采购文件提出偏差。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应答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应答文件格式;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技术标准和发包人要求;
(8)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应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4天前以电子商务平台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应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应答截止时间不足4天,相应延长应答截止时间。
2.2.3应答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商务平台的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在应答截止时间4天前,采购人可以以电子商务平台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应答人。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应答截止时间不足4天,相应延长应答截止时间。
2.3.2应答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商务平台的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应答文件
3.1 应答文件的组成
应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答函、应答函附表及报价单;
(2)应答保证金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保障如期交货以及供货质量的方法和措施;
(5)资格审查资料;
(6)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7)偏差表;
(8)“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及“初评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报价
3.2.1 应答价格编制原则
(1)报价以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工作量和服务为依据、以现行有效的国家有关机构取费文件(如有)为计取报价依据,基于对报价涵盖内容的理解并充分认识到采购人采购的工作内容及要求、结合自身经验,自行测算报价。
报价应包括按照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为完成本采购项目工作任务所需发生的各种费用、所需缴纳的有关国家及地方税费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应答人应在充分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内容基础上认真测算报价,以满足采购的工作实施的需要。
应答人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应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以保证应答人对本采购文件所做出的响应和承诺得到完整的实现。
(2)最终总报价应包括应答人完成采购文件所有工作和服务及应答人承诺的超出采购文件要求的工作和服务的全部费用,无论分项报价表中是否列出采购文件规定的某项服务项目(即缺漏项),采购人都认为这项服务的报价已分摊在其它分项的报价中,即已包含在最终总报价中,任何情形下不再调整增加缺漏报项目的费用。
(3)执行实行政府指导价部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如果最终报价超过政府指导价范围,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应答。
(4)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最终报价中,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文件中未做明确说明,也视为综合包含在最终报价的各分项报价中。采购人编制最高限价时(若有)已考虑到此项费用的影响。
3.2.2 报价方式
(1)本次采购实行固定总价承包的报价方式。
(2)固定总价承包报价说明。固定总价承包为一次性包干固定不变价,并计入合同。应答人报价时应考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所有因素及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论发生任何情况或由于任何原因,结算时最终报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3)报价货币: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3.2.3 最高限价
详见前附表。
3.2.4低于成本报价或恶意报价
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应答人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标人的,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应答人为低于成本报价或恶意报价,不予进入最终排名。
3.3 应答有效期
3.3.1 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应答有效期少于上述规定期限的应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而予以否决。
3.3.2在应答有效期内,应答人撤销或修改其应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应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应答人延长应答有效期。应答人拒绝延长的,其应答失效。
3.4 应答保证金
3.4.1 应答保证金不用预先交付,应答人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应按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应答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递交应答保证金承诺,并作为其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发生本采购文件中应答保证金应被扣留的情形时,应答人再实际补交应答保证金,应答人如不补交,则取消应答人与采购人签订所有合同的资格,并且采购人保留追究应答人缔约过失责任的权利。
3.4.2 应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应答保证金承诺函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应答。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答保证金将扣留:
(1)应答人在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应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串通应答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应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应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影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影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本条(3.5.2条)不适用本次采购。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影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影印件。
3.6应答文件的编制
3.6.1应答文件应按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应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日期、应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应答将被否决。
3.6.3 应答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应答文件使用投标专用章替代单位公章的,应提交投标专用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应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应答人如在应答文件中使用应答专用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说明该“应答专用章”与公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的应答文件。
3.6.4 应答文件应以包为单位编制PDF电子版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命名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6.5 加密要求:应答文件PDF电子版必须加密,否则将拒收。
3.6.6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应答文件必须逐页编写页码,其中若夹装有各种证书影印件、图纸等资料也必须连续编页,不许中断。
4. 应答
4.1 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应答文件应进行加密。
4.1.2 应答文件的邮件正文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加密和发送邮件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
4.2 应答文件的递交
4.2.1 应答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4.2.2 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的地点: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答人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应答人出具签收凭证。(本次不适用,递交方式以公告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应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应答也将被拒绝:(本次不适用,递交方式以公告为准)
(1)应答文件未按照本章规定每册单独封装及密封的;
(2)电报、传真、复印件等方式应答。
4.3 应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应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应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应答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应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启封与谈判
5.1 启封时间、地点和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接收应答文件,应答文件接收截止后,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启封时间)和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启封。待谈判开始后,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专家的监督下电话索要应答文件密码。
6. 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总人数应为3人及以上单数,采购人指定1/3以内评审委员会成员,专家成员从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选取确定,专家成员占评审委员会成员2/3及以上。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应答人或应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应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应答)、评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应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2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7.3.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应答保证金将扣留,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应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最后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应答保证金将扣留;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应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应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应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应答人的纪律要求
应答人不得相互串通应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应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 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选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9.1 收费依据
9.1.1无论应答结果如何,应答人应自己承担其编制应答文件与递交应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9.1.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以包为单位(有子包的以子包为单位)按成交总价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计算方法见下表)。
物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50
100~500 1.10
500~1000 0.80
1000~5000 0.50
5000~10000 0.25
例如:物资采购某一包/子包的中标金额为5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9.9(万元)
9.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应答人三方约定
本次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应答人约定如下: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应答人的最终总报价中,由采购人随合同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应答人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应答人如果应答即视为同意此约定。应答人要严格按照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三方约定”内容进行签订并提供在商务应答文件中。
10.其它补充的内容
10.1 重要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 评审方法
竞争性谈判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并结合授包原则(如果有)提出成交候选人推荐方案,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列顺序。最终报价相等的,由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审委员会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当应答人应答税率不一致时,评审价以未含税价为准。
2. 评审标准与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商务初步评审条件。
以下商务合格考核内容编入商务应答文件中。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标准 应答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相关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如有)等一致
应答文件格式 符合采购文件“应答人须知”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如有) 符合采购邀请函的资格条件要求
生产许可证或国家授权许可权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有) 符合采购邀请函的资格条件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采购邀请函的资格条件要求
响应评审
标准 应答有效期 符合采购文件“应答人须知”的规定
应答保证金承诺函 符合采购文件“应答人须知”的规定
文书签署 符合“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货物清单 符合第六章的要求
最高限价 首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其他否决应答条件 无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否决应答内容
2.1.2 技术初步评审条件。
以下技术合格考核内容编入技术应答文件中。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
评审标准 检验检测报告(国家或国际权威机构出具)(如有) 符合采购邀请函的资格条件要求
产品的供货及运行业绩(如有) 符合采购邀请函的资格条件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采购邀请函的资格条件要求
响应性
评审标准
应答内容 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
交货期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货物质量 符合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技术标准要求 无采购方不能接受的偏差内容
其他否决应答条件 无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内容
2.1.2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答将被否决:
目号 情形事项 具体规定
(1) 主体不符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主体不符 为本(批)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 主体不符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采购标包中同时应答的;
(4) 主体不符 对于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应答的;
(5) 主体不符 不满足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应答人资格条件的;
(6) 资信不良 被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的;
(7) 资信不良 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8) 资信不良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 实质不符 不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应答文件;
(10) 应答担保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
(11) 格式内容 应答函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 文书签署 应答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未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或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未附身份证明的;应答文件使用投标专用章替代单位公章,缺少投标专用章具备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的。
(13) 应答期限 应答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4) 多个报价 应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应答文件,或在一份应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应答方案的除外;
(15) 逾期交货 应答文件所承诺的交货期与采购文件要求相比拖延一个月及以上的;
(16) 参数接口 应答文件主要技术参数或产品型式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文件一般技术参数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
(17) 供货偏差 应答文件明确提出缺漏项,供货范围与采购文件要求存在偏差的;
(18) 虚假应答 应答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应答的(虚假应答包括但不限于应答人在其应答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试验报告、故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如发现应答人虚假应答的,该应答人参与本次采购的所有标包均予以否决,采购人将有权拒绝该应答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任何应答);
(19) 复制文件 应答人复制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技术应答文件一部分的;
(20) 修改文件 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应答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21) 不良履约 应答人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约行为,且项目单位已在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就此向采购人提出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则应答人针对该项目单位采购货物的采购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情形特别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次采购的所有标包均予以否决,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应答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应答资格;
(22) 清单偏差 应答人在商务偏差表中对货物清单行报价暨应答报价汇总表中的货物数量、范围提出偏差的;
(23) 违法应答 串通应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4) 拒绝澄清 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对应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5) 报价超限 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应答人的首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6) 重大偏差 应答人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差的;对应答函附录规定的合同事项条款明确表示不接受,未按要求填写具体数据信息以及填写的数据信息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
(27) 无效报价 1)应答报价构成采购文件规定为无效报价的;
2)应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应答文件,或在一份应答文件中对同一标包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应答方案的除外);
(28) 恶意竞标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应答报价,且应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认定该应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29) 法定否决应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否决应答情形。
(30) 货币单位 应答价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百倍至万倍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应答函价格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
(31) 失信惩戒 (1)应答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应答人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
(3)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中任一方符合前述条件的。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行贿记录 未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的,应答单位或应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
(33) 增值税税率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增值税税率或填报增值税税率不合法的.
2.2 评审程序
2.2.1评审工作遵循先符合性审查,后价格的顺序进行,分为二个阶段。
2.2.2第一阶段为综合评审阶段,依据采购文件,审查每一个应答人的应答文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要求供应商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和修正,所有澄清或修正的结果应由应答人书面签字确认。经过澄清或修正,仍然不满足2.1条款的规定,仍然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应答,向应答人发出通知。应答人确认签字后,评审委员会终止与该应答人采购。
2.2.3 经本阶段评审后,应答人不足2家的,评审委员会终止该项目采购。
2.2.4第二阶段为价格评审阶段:通过综合评审后,评审委员会要求应答人进行多轮报价,并在最终一轮报价前告知所有应答人此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评审委员会必须保证每个应答人得到均等的机会,要求所有的应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应答人拒绝或逾期提出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评审委员会终止与该应答人采购。
2.2.5 应答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应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其应答。
2.2.6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并结合授包原则(如果有)提出成交候选人推荐方案,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列顺序。最终报价相等的,由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审委员会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2.3 评审结果
2.3.1除第二章“应答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评审委员会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3.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非电力物资名称)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买方):
合同编号(卖方):
买 方:
卖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单位签订的非电力物资采购合同。
2.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改动。
4.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5.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6
1.合同标的 6
2.合同价格 6
3.交货 7
4.包装与标记 7
5.到货检验 8
6.安装和质量保证 8
7.违约责任 9
8.不可抗力 11
9.适用法律 11
10.争议解决 11
11.合同生效 11
12.份数 11
13.保密 1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拟向卖方采购 (货物名称)(简称“合同货物”),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货物,买卖双方就合同货物的采购订立本协议。
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二、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
2. 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3. 中标(签约)通知书(如有);
4.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
7.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一致,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卖方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买方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则买方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三、合同标的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见附件1《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
四、合同价格与支付
1.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具体价格构成见《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2.合同价格支付
(1)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0万元(含本数)及以下的,卖方凭到货验收单、100%合同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境外支付的,延长30个工作日)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合同价格为人民币超过10万元的,卖方凭到货验收单、100%合同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境外支付的,延长30个工作日)支付95%的合同价款。
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境外支付的,延长30个工作日)支付5%的合同价款。
五、交货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具体交货日期按照附件1《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规定执行。
2.交货地点: 。具体交货地点按照附件1《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规定执行。
六、质量保证
卖方承诺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 个月(含本数)的质量保证。其他关于质量保证的约定见通用合同条款。
七、承诺
1.卖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货物和服务。
2.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合同价款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办理保理事项。如买方同意卖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质押或者办理保理,买方应及时确认卖方的应收账款债权确权请求。卖方应收账款债权确权请求中应当列明转让或用于担保的应收账款的范围、金额等应收账款信息,同时明确告知买方应收账款的受让方、被担保方及其指定的应收账款收款账户等。
3.买方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八、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十、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买方:
(盖章)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联行号: 开户行联行号:
执行单位: 执行单位:
执行人: 执行人:
电话: 电话:
物资调配中心受理电话: 客服电话:
需求单位:
附件1: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格式
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
名称 货物
描述 单价
(含税)
(人民币元) 单价
(不含税)(人民币元) 单
位 数
量 合同价款
(含税)
(人民币元) 合同价款
(不含税)
(人民币元) 税率 交货期 交货
地点
总计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合同标的
1.1 卖方向买方供应的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见《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
1.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全新的、技术水平先进的、质量可靠的货物,并保证该货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3 卖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卖方应按生产厂家技术标准执行。
1.4 卖方应提供与货物安装使用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1.5 卖方保证其依照本合同向买方交付的合同货物没有任何权利瑕疵,合同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性质的附属或者限制性权益,也不存在被任何政府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形。卖方对货物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应的权利。卖方依照本合同交付合同货物、提供服务及履行其他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会违反其组织章程,不会超越经营范围和方式,并不会违反与任何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承诺、任何政府部门或者司法/仲裁机构对其的要求。卖方保证买方不会因为合同货物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被提起索赔、指控或请求,否则,卖方应当就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指卖方将合同货物运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价款及包装费、保险费、各种税费、运杂费、卸车费、技术资料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
买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向卖方支付的价款中扣除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
3.交货
3.1 卖方应按照买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买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货物。
卖方应将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安装、使用所需的图纸及合格证书)两套随货物一并提交买方,否则视同延迟交货处理。
3.2 卖方负责货物运输,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3.3 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包括备品配件,到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3.4 卖方承担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
3.5 卖方物资发货须以买方或买方指定单位统一发送的送货通知单为准,否则不予结算。
3.6 卖方在收到买方指定单位发出的物资交货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需将物资运输计划以电子邮件或文本形式提交至买方指定单位。卖方未按期向买方交付运输计划的,每迟交1日,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0.05%的违约金。
3.7 卖方在货物到达现场完成物资交接相关手续之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到货验收单送至买方指定单位,每迟交1日,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0.05%的违约金。
4.包装与标记
4.1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家主管机关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卖方应在外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型号并应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盗的保护措施。合同货物包装前,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要求进行合同货物身份码标签的下载、制作和赋码,并在指定平台进行身份码信息维护,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4.2 合同货物严禁使用松木做包装材料(包括松木包装箱、线缆盘、垫木、固定支架等)。如使用其它木质包装材料,卖方应在发货前通知买方,并到当地森林检疫部门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该证书必须随货同行,作为附随资料交付买方,并作为到货验收和入库凭据之一,否则买方有权拒收,且每批货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不低于5000元的违约金。
5.到货检验
5.1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将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检验,货物检验合格后,由买方出具到货验收单给卖方。如发现货物非因买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情况,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尽快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5.2 上述检验为现场的到货检验,现场检验未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均不减轻或免除卖方按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6.安装和质量保证
6.1 货物由卖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买方提供配合。
6.2 如果货物安装过程中,由于卖方原因需要进行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更换,卖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
6.3 合同货物安装完毕后,卖方应按照买方通知参加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卖方未按照买方通知参加验收的,视为卖方认可验收结果。合同货物通过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货物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6.4 卖方承诺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 24 个月(含本数)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长于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导致货物停运或货物存在缺陷影响正常运行时,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卖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或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货物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设备或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在货物质量保证期终止之前,卖方对所提供货物实行“三包”服务。
6.5 卖方承诺货物的寿命期限不少于 年。因卖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造成货物存在缺陷或出现故障的,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
6.6 在从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故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买方有权选择且卖方须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6.6.1 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修理工作应在30天内(含本数)完成。
6.6.2 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更换应在30天内(含本数)完成。
6.6.3 买方将有缺陷的货物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的货物运出安装现场。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并承担买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所发生的额外支出等费用。
6.7 卖方提供给买方的货物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买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其责任及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
7.违约责任
7.1 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7.1.1 卖方违反合同约定迟延交货的,买方有权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天向卖方主张迟延交货违约金。
7.1.2 卖方未按合同第6.6.1、6.6.2条约定时间履行修理、更换等义务的,买方有权按合同价格的1‰/天向卖方主张违约金。
7.1.3 由于卖方货物质量或迟延交货等原因导致买方工程不能按期投入使用的,每逾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0.1%的违约金。
7.1.4 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制造缺陷造成货物无法正常使用的,每发生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2%的违约金。
7.1.5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方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在第(1)、(2)和(4)种情况下买方同时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1)卖方提供的货物完全不能使用;
(2)卖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买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卖方无法供货;
(3)卖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价格的20%;
(4)卖方出现违约行为,经买方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仍不改正的。
买方终止合同的,有权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
7.1.6 卖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买方进行赔偿。
7.1.7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质押或者办理保理的,卖方应按照合同价格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7.2 买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卖方支付按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8.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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