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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更合镇更楼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更合镇更楼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0-11-27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委托发布,2020-11-26,截止日期: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更合镇更楼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高明区,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采购业主:(,招标编号:GC2020(GM)XZ007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更合镇更楼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更合镇更楼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以2020012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C2020(GM)XZ0071,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更合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更楼社区、大幕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更合镇更楼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项目类型为属于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为增减挂钩中的“先拆后建”实施模式,项目地点及范围为高明区更合镇更楼社区、大幕村,项目规模为132.87 亩,复垦方向为农用地(含耕地、园地、林地、沟渠、田间道路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910.21万元,包括工程施工费、其他费用以及不可预见费(其中:其他费用包含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拆迁补偿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项目管护费、土壤检测费等),单位投资为 6.85 万元/亩,实施期限为中标签订合同后100个日历天完成,由2020 年12月至 2021年3月。

2.3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包括工程勘测、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处理以及验收通过后3年管护的项目管护;同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主要工程施工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本项目招标内容控制价:本项目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97.25万元,其中勘测设计费投标上限价30.79万元(包含项目勘测、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等费用)、工程施工费投标上限价726.60万元(包含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等费用)、三年种植及管养费投标上限价39.86万元。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勘察设计费、工程施工费、项目管护费投标报价收费费率的方式分别填报。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收费费率最高限价为:93.00% 。

本项目工程施工费投标报价收费费率最高限价为:95.00% 。

本项目项目管护费投标报价收费费率最高限价为:95.00%

2.4 计划工期: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特点,计划将实施期确定为中标后100个日历天,其中:

1、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前期准备、工程测绘、复垦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2、项目监理单位开工令发出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

2.5 承包方式:包勘察设计、包施工、包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相关的全部工作,固定费率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土地(或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6.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①、②两项资质:

①土地(或城乡)规划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因机构改革,土地规划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纸质证书过期的,土地规划资质默认有效。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名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为牵头人。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

体各方。

4.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档案系统录入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所有单位),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5 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

4.5.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对于招标控制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 需提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 5 月至2020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

4.6.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5 月至2020年10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9 投标人拟派2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4.9.1 1名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土地管理类相关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规划设计单位)在职人员。

4.9.2 1名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如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在职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9.3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5 月至2020年10月)为上述拟派本项目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 11 月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否则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

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 月16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年12 月 16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更合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悦建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沙村东镇六巷84号103铺

邮 编:

528524

邮 编:

528000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谭小姐

电 话:

0757-88849330

电 话:

0757-88516699

传 真:



传 真:

0757-88516699

2020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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