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高速·菱湖公馆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澄清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安庆高速?菱湖公馆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招标编号:CG-AQ-2021-017)澄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2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表B后备注:
(1)以上条款所涉及的所有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均须携带原件至评审现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评审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项不予认可;
(2)所有在本次投标时递交的原件,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将原件列出详细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招标人只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若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不足三家,则项目流标。
现修改为:(1)以上条款所涉及的所有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无须携带原件至评审现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取消第(2)条、第(5)条。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安庆安高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与港华路交口西北侧滨江首府营销中心二楼
联 系 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九层
联 系 人:程工
电 话:0551-65590506
传 真:0551-65590507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