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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建安政采竞字〔2021〕1号许昌市建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许昌市建安区卫健委采购疫情防控物资(防控服装二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政采竞字〔2021〕1号许昌市建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许昌市建安区卫健委采购疫情防控物资(防控服装二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1-25
详细内容:
建安政采竞字〔2021〕1号(不见面开标)

许昌市建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许昌市建安区卫健委采购

疫情防控物资(防控服装)(二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许昌市建安区卫健委采购疫情防控物资(防控服装)(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建安政采竞字〔2021〕1号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卫健委采购疫情防控物资(防控服装)(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469080.00元;最高限价:469080.00元

(六)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之日起5天内交付

(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开标地点: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四楼 4165室)。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开标时间前,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五、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许昌市建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 兴业大厦

联系人:刘晓娜

联系电话:13938795533

集中采购机构: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许昌市建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

温馨: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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