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
所在地:济宁市
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58,000,000元
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我公司)持有的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1户债权,截至2020年11月4日,债权总额158,580,650元,其中本金158,000,000元,利息580,650元。该户债务企业均注册在济宁市金乡县。
一、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简称长城山东公司)持有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5,800万元,截止2020年11月4日共计欠息58.07万元。担保人为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主债务人提供土地房产和机器设备抵押。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8年12月26日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化学工业开发区,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出资,未查询到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谭方峰,经营范围:煤焦油、粗苯、硫磺、煤气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焦炭生产销售;硫酸铵生产销售;针状焦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蒸汽的生产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证情况
1、抵押物情况:
(1)主债务人名下位于济宁金乡县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三宗,抵押面积约709亩,原债权行第一顺位抵押,第四顺位轮候查封。
(2)主债务人名下工业房产办公楼一幢,位于济宁金乡县,抵押面积为7215.63平方米,原债权行第一顺位抵押,第五顺位轮候查封。
(3)主债务人拥有的机械设备一宗,位于主债务人厂区内,原债权行第一顺位抵押,并已申请保全,但查封到期后,由于主债务人处于破产状态而无法申请续封。
2、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系成立于1980年12月1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济南市玉函路27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均以货币出资,未查询到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谭方峰,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塑料制品、塑料模具、塑料设备的设计、销售及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资质证书批准范围内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塑料原材料(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ABS、EVA树脂、PET、色母、聚碳酸酯)、钢材、木材、建筑材料及制品、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品);焦炭、重油、蜡油、燃料油销售(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维权情况
2020年2月17日,金乡县人民法院裁定对主债务人进行破产重整,并出具执行裁定书,终结对主债务人相关执行案件的执行。主从债务人均在诉讼时效内进入破产程序,诉讼时效已中断,主从债权均未过诉讼时效。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经现场查看,债务企业尚在经营,抵押物为自用房产,机器设备目前正在使用。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2021年1月27日
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对上述资产及效力自行调查判断并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薛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89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政编码:2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6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