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石狮八中改扩建项目施工监理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建审监招[2020]013号
各投标人:
石狮八中改扩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编号:建审监招[2020]013号)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由:①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建审监招[2020]013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洛江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603 009 355。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现修改为: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由:①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某投标单位(可缩写)建审监招[2020]013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清濛营业所 ;
账户名称:邹金延 ;
账 号:6217 9939 0007 1573 996 。
本项目不再使用银行保函
2.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 石狮市第八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