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投标邀请书
致:福州亨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名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兴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东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峰村东西境建设工程(施工)已由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民委员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象峰村东西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建筑面积450㎡,招标控制价为3458643元K=7%,发包价321653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象峰村东西境建设工程(施工)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5864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受邀请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7日至2021年02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8日14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递交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装入一个包装袋中,包装袋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当场予以退还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中标人的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2月08日14时30分前,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需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标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2. 开标地点: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3)。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
电话:18960823168;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邮编:500000
电话:0591-83637606
联系人: 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