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化复隆新型农村社区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4816001001
宿迁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仰化复隆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已经宿豫发改备[2020]15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仰化镇,东至262乡道东200米,西至复隆村委会西500米,南至运河,北至复隆小学
1.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5132.57平方米,用于保障性住房,主要建设住宅、党群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燃气、弱电等公用工程。主要用能包括照明系统、暖通系统、燃气系统及生活用水等。项目总投资约8740.84万元。
1.3质量要求:
1.3.1设计质量标准:依据方案图及初步设计图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并确保通过图审部门审查。
1.3.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1.5付款方式:
设计部分付款:施工图审查合格付至设计费的80%,配套绿化图纸审查合格付至设计费的95%,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施工部分付款:经发包人核定(以各施工段为核定对象),主体工程全部封顶,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以竣工报告日期时间为准)。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仰化复隆新型农村社区总承包(EPC)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太阳能热水器、雨污水管网、给水、供电(低压)、燃气、弱电(含通信、有线电视、5G、技防设施等)、绿化、景观、道路、亮化、环卫设施、健身设施、相关公共配套工程等,以及包括《建设标准说明》所涵盖的所有内容]。设计【包含项目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两年)】、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a、自 2019年 01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b、2020年 01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c、近3个月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8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 月29日09时00分至2021年2 月4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3 月2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豫区韶山路
联系人:高杨联系电话:1362525468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城区新世纪花园12#204室
联系人:毛正兵联系电话:17327254145
项目投标指引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