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小绞车(载人载物)采购(二次招标)
电动小绞车(载人载物)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以下所列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本项目接收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证明以及制造商的相关资质。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3.6投标人必须提供载人载物电动小绞车检测报告(由国家级权威第三方机构出具)、载人吊篮载人试验证书资质(由中国船级社或相关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试验证书/报告)。
3.7如果投标人是中石油网内供应商,则其供应商状态和投标产品状态在中国石油物采系统中必须为正常。
3.8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1月29日至2020年2月9日,上午 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标书购买款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出,汇款时请注明“东钻物采招字(2020)-4-015标书费”(请避免月末最后2日转账)。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潜在投标人开票信息表》 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 | 古女士/盛女士(商务) |
联系电话: | 023-67320040/023-67320039 |
电子邮箱: | renqian_sc@cnpc.com.cn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渝北鸿恩寺支行 |
帐号: | 50001083700050200439 |
缴费账户: |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3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258号石油大厦4楼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1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川东钻探公司”收取,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的账号。交款时请注明“东钻物采招字(2020)-4-007投标保证金”(请避免月末最后2日转账),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和《投标确认函》按要求填写(见附表),按要求填写并盖章扫描后发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 | 古女士/盛女士(商务) |
联系电话: | 023-67320040/023-67320039 |
电子邮箱: | renqian_sc@cnpc.com.cn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渝北鸿恩寺支行 |
帐号: | 50001083700050200439 |
缴费账户: |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 |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3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258号石油大厦4楼会议室 。
投标人自愿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七、中标后签约单位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258号石油大厦 |
邮编: | 400021 |
联系人: | 李先生(技术) |
联系电话: | 023-67320117 |
电子邮箱: | Linlin020_sc@cnpc.com.cn |
联系人: | 古女士/盛女士(商务) |
联系电话: | 023-67320040/023-67320039 |
电子邮箱: | renqian_sc@cnpc.com.cn |
川东钻探公司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