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高新区分散采购限额以下工程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1-31 22:12|发布单位:湖北奥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2-25|项目监管地:恩施市|
【项目概况】
恩施高新区分散采购限额以下工程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奥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财政局宿舍B栋2单元1楼左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AB-21000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恩施高新区分散采购限额以下工程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划分为11个标包:第一标包:工程咨询服务:(拟定15家);第二标包:地质勘察服务(拟定10家);第三标包:工程测量服务(拟定10家);第四标包:工程设计(建筑)服务(拟定10家);第五标包:工程设计(市政)服务(拟定10家);第六标包:施工图审查服务(拟定10家);第七标包:招标代理服务:(拟定20家);第八标包:工程监理(建筑)服务(拟定10家);第九标包:工程监理(市政)服务(拟定10家);第十标包:工程检测(建筑)服务(拟定10家);第十一标包:工程检测(市政)服务(拟定10家);
8、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为两年,若无政策变化,可延续使用一年;单个项目工期另行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第一标包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工程咨询。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咨询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第二标包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第三标包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工程师或测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第四标包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第五标包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道路、给排水)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第六标包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具备图审一类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第七标包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进入政府采购代理名单。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第八标包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总监2人、监理员5人) 第九标包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总监2人、监理员5人) 第十标包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房建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基本能满足房建需要)(建筑工程检测类),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第十一标包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市政)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基本能满足市政道路需要)(市政工程检测类),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6.2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格条件对以上多个标包进行响应,可同时服务多个标包,但配套人员不可使用相同人员。6.4同一个法定代理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具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或同一母公司以下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子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不得报名参加同一标包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01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奥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财政局宿舍B栋2单元1楼左侧)
3、方式:
持报名登记表(附后)、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奥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财政局宿舍B栋2单元1楼左侧)购买磋商文件。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 因疫情原因也可采用邮件报名(推荐此方式),以邮件形式报名的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2月2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金桂大道15号纽宾凯国际酒店13楼大会议室(文化中心对面居然之家)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金桂大道15号纽宾凯国际酒店13楼大会议室(文化中心对面居然之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18972411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奥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财政局宿舍B栋2单元1楼左侧
联系方式:186940180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897241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