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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2021年01月31日 22:0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康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服务采购品目采购单位康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区域康平县公告时间2021年01月31日 22:0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31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3:30开标地点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党校3楼)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楠项目联系电话024-82901399采购单位康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单位地址康平县新城区滨湖综合大厦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7343803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2901399附件:附件1康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服务采购(定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康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1-31 至 2021-02-05 撰写单位: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苏楠 (康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3-00025 项目名称:康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编制、项目预算编制、施工图绘制、矢量数据采集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 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31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党校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后,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送达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4、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下载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具体信息及材料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二、本项目按政府采购中资格采购的方式采购设计单位,预算为估算价(约112.5万元)。三、最高限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进行计费,报价不得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100%。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康平县新城区滨湖综合大厦 联系方式: 024-87343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 联系方式: 024-82901399 邮箱地址: ghzb_vip@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39430100000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楠 电 话: 024-829013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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