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2)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与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一致才有效)或者有效的电子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项的通知》(赣建招〔2019〕10号),本项目所涉及的证书、证件实行电子政策的,投标单位提供“可识别”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视同原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完成进赣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信息并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网上公示的单项工程投标登记的建造师和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当一致。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应符合招标要求,且每种岗位人数至少为一名,不得兼职其他岗位。
6、本工程采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请实时关注网站公告、答疑澄清内容,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7、本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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