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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阳市苏家屯区朝鲜族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1月29日 22:0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沈阳市苏家屯区朝鲜族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苏家屯区朝鲜族中心小学校行政区域苏家屯区公告时间2021年01月29日 22:0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9-1号黄金大厦 304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159.7623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琳项目联系电话02481176709采购单位沈阳市苏家屯区朝鲜族中心小学校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9125586代理机构名称沈阳恒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9-1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1176709附件:附件12020年沈阳市苏家屯区朝鲜族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0年沈阳市苏家屯区朝鲜族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1-29 至 2021-02-05 撰写单位: 沈阳恒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静 (2020年沈阳市苏家屯区朝鲜族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沈阳市苏家屯区朝鲜族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1-00313 项目名称:2020年沈阳市苏家屯区朝鲜族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97,623.15 最高限价(元):1,597,623.15 采购需求:查看 外墙、防水、散热器、卫生间维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促进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促进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3.2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报名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6截至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9-1号黄金大厦 304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9-1号黄金大厦 304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三)、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朝鲜族中心小学校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 联系方式: 024-89125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恒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9-1号 联系方式: 024-81176709 邮箱地址: 1838606989@qq.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恒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221110182600079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琳 电 话: 0248117670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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