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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中小学灯光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2021年01月29日 22:0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法库县中小学灯光改造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法库县教育局行政区域法库县公告时间2021年01月29日 22:0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30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4日 09:30开标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E区7楼)预算金额¥196.8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威项目联系电话024-88113888采购单位法库县教育局采购单位地址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7105516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8113888附件:附件1灯光改造文件-终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中小学灯光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1-30 至 2021-02-05 撰写单位: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马辉 (法库县中小学灯光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中小学灯光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24-00301 项目名称:法库县中小学灯光改造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32,000.00 最高限价(元):1,33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单位:法库县教育局 预算金额:总金额196.8万元,每间教室预算6000元。 资金市、县级财政 项目地址及包组划分: 包组1:城镇内,东湖一中、东湖二中、东湖三中、东湖小学共222间教室,预算金额133.2万元。城镇内4所学校,共222间教室灯光改造,拆除原普通照明灯,更换成LED护眼灯及黑板灯,每间教室为9+3模式,即9盏护眼灯,3盏黑板灯,或依据教室面积调整灯的数量。采用金属吊装杆,长度按国家标准要求的灯距桌面距离。完工后,须由具备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 包组2:外乡镇,卧牛石、十间房、包家屯、秀水河子、三面船、大孤家子小学共106间教室,预算金额63.6万元。外乡镇共6所学校,共106间教室灯光改造,拆除原普通照明灯,更换成LED护眼灯及黑板灯,每间教室为9+3模式,即9盏护眼灯,3盏黑板灯,或依据教室面积调整灯的数量。采用金属吊装杆,长度按国家标准要求的灯距桌面距离。完工后,须由具备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 法库县中小学灯光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一、需求方案及参数标准 1、执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实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 36876—201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CQC3155-2016)的标准,更换原有照明产品为护眼照明产品,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2、照明要求:(1)满足学生看书、写字、绘画等要求,保证视觉目标水平和垂直照度要求。(2)满足学生之间面对面交流的要求。(3)要引导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教学或演示区域。(4)照明控制适应不同的演示和教学情景,并考虑自然光的影响。(5)满足显色性,控制眩光,保护视力。 3、LED材质,LED教室护眼灯应为一体式灯具,灯具整体边框材料应采用铝型材;LED教室护眼灯应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提高教室照明舒适度;9+3配置模式,即每间教室9盏教室灯,3盏黑板灯;或依据教室面积调整灯的数量。采用金属吊装杆,长度按国家标准要求的灯具距桌面距离不低于1.7米。 4、LED教室灯通过国家强制CCC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CC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灯具功率≤40±4W,功率因数≥0.95,显色指数Ra≥90,R9>50,光效≥90LM/W,色温范围为4800-5000K,符合 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 ilac-MRA标志,开标时提供原件。 6、中标方负责安装及调试,如教室开关数量不足,由中标方负责提供补充。 7、保证维持照明前提下,使用寿命必须满足≥30000小时,质保期内灯具如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须负责更换,不允许维修。 二、验收标准 完工后,供货方须提供具备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的报告,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供货方负责。并经市里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抽检合格。 注:国家级资质:是指同时具备以下三项国家级资质: 1.CAL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资质。 CAL标识:表明该机构获得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审查认可(验收)的授权证书。CAL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符号,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授予的权威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使用的授权标志,可以承担国家行政机构下达的法定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也可以出具带有CAL、CMA标志的检验报告。授予前该机构必须经过了CMA计量认证,否则不能授予。 2、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CNAS标识: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了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CNAS认可是由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实施的认可活动,是一种自愿行为,任何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均可申请认可。CNAS已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签订了互认协议(ILAC-MRA)。因此,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 3.CMA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 中国计量认证CMA,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才允许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章,盖有CMA章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计量认证不仅是诸多行业,尤其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行业评价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也是第三方检测机构进入市场的准入证。 ★三、必须满足以下国家强制性标准 (一)教室的采光要求 1、Ⅲ类光气候区教室课桌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不应低于2%,其他光气候区的采光系数应乘以相应的光气候系数。光气候系数应按表1采用,所在光气候区应按 GB/T50033中国光气候分区图查出。 表1光气候系数K 光气候区 Ⅰ Ⅱ Ⅲ Ⅳ Ⅴ K值 0.85 0.90 1.00 1.10 1.20 室外天然光临界照度值E1 Lx 6000 5500 5000 45000 4000 2、教室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5。 3、为防止窗的直接眩光,教室应设窗帘以避免阳光直接射人教室内。为防止黑板的反射眩光,其表面应以耐磨无光泽的材料制成。 4、为提高教室的采光效果,室内各表面应采用高亮度低彩度的装修,房间各表面的反射比应按表2的规定选取。 表2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 表面名称 反射比 表面名称 反射比 顶部 前墙 地面 0.70~0.80 0.50~0.60 0.20~0.40 侧墙、后墙 课桌面 黑板 0.70~0.80 0.25~0.45 0.15~0.20 5、采光测量方法按GB/T5699执行 (二)教室的照明要求 1、凡教室均应装设人工照明。 2、教室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1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3、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4、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的条件下,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不应大于11W/㎡,目标值应为9W/㎡。 5、照明设计计箅照度时,其维护系数应取0.8。 6、教室照明测量方法按GB/T 5700执行。 ★注:项目完工后,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中教室照明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具体安装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36,000.00 最高限价(元):63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单位:法库县教育局 预算金额:总金额196.8万元,每间教室预算6000元。 资金市、县级财政 项目地址及包组划分: 包组1:城镇内,东湖一中、东湖二中、东湖三中、东湖小学共222间教室,预算金额133.2万元。城镇内4所学校,共222间教室灯光改造,拆除原普通照明灯,更换成LED护眼灯及黑板灯,每间教室为9+3模式,即9盏护眼灯,3盏黑板灯,或依据教室面积调整灯的数量。采用金属吊装杆,长度按国家标准要求的灯距桌面距离。完工后,须由具备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 包组2:外乡镇,卧牛石、十间房、包家屯、秀水河子、三面船、大孤家子小学共106间教室,预算金额63.6万元。外乡镇共6所学校,共106间教室灯光改造,拆除原普通照明灯,更换成LED护眼灯及黑板灯,每间教室为9+3模式,即9盏护眼灯,3盏黑板灯,或依据教室面积调整灯的数量。采用金属吊装杆,长度按国家标准要求的灯距桌面距离。完工后,须由具备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 法库县中小学灯光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一、需求方案及参数标准 1、执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实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 36876—201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CQC3155-2016)的标准,更换原有照明产品为护眼照明产品,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2、照明要求:(1)满足学生看书、写字、绘画等要求,保证视觉目标水平和垂直照度要求。(2)满足学生之间面对面交流的要求。(3)要引导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教学或演示区域。(4)照明控制适应不同的演示和教学情景,并考虑自然光的影响。(5)满足显色性,控制眩光,保护视力。 3、LED材质,LED教室护眼灯应为一体式灯具,灯具整体边框材料应采用铝型材;LED教室护眼灯应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提高教室照明舒适度;9+3配置模式,即每间教室9盏教室灯,3盏黑板灯;或依据教室面积调整灯的数量。采用金属吊装杆,长度按国家标准要求的灯具距桌面距离不低于1.7米。 4、LED教室灯通过国家强制CCC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CCC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灯具功率≤40±4W,功率因数≥0.95,显色指数Ra≥90,R9>50,光效≥90LM/W,色温范围为4800-5000K,符合 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检测报告有CMA、CNAS ilac-MRA标志,开标时提供原件。 6、中标方负责安装及调试,如教室开关数量不足,由中标方负责提供补充。 7、保证维持照明前提下,使用寿命必须满足≥30000小时,质保期内灯具如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须负责更换,不允许维修。 二、验收标准 完工后,供货方须提供具备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的报告,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供货方负责。并经市里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抽检合格。 注:国家级资质:是指同时具备以下三项国家级资质: 1.CAL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资质。 CAL标识:表明该机构获得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审查认可(验收)的授权证书。CAL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符号,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授予的权威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使用的授权标志,可以承担国家行政机构下达的法定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也可以出具带有CAL、CMA标志的检验报告。授予前该机构必须经过了CMA计量认证,否则不能授予。 2、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CNAS标识: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了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CNAS认可是由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实施的认可活动,是一种自愿行为,任何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均可申请认可。CNAS已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签订了互认协议(ILAC-MRA)。因此,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 3.CMA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 中国计量认证CMA,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才允许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章,盖有CMA章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计量认证不仅是诸多行业,尤其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行业评价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也是第三方检测机构进入市场的准入证。 ★三、必须满足以下国家强制性标准 (一)教室的采光要求 1、Ⅲ类光气候区教室课桌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不应低于2%,其他光气候区的采光系数应乘以相应的光气候系数。光气候系数应按表1采用,所在光气候区应按 GB/T50033中国光气候分区图查出。 表1光气候系数K 光气候区 Ⅰ Ⅱ Ⅲ Ⅳ Ⅴ K值 0.85 0.90 1.00 1.10 1.20 室外天然光临界照度值E1 Lx 6000 5500 5000 45000 4000 2、教室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5。 3、为防止窗的直接眩光,教室应设窗帘以避免阳光直接射人教室内。为防止黑板的反射眩光,其表面应以耐磨无光泽的材料制成。 4、为提高教室的采光效果,室内各表面应采用高亮度低彩度的装修,房间各表面的反射比应按表2的规定选取。 表2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 表面名称 反射比 表面名称 反射比 顶部 前墙 地面 0.70~0.80 0.50~0.60 0.20~0.40 侧墙、后墙 课桌面 黑板 0.70~0.80 0.25~0.45 0.15~0.20 5、采光测量方法按GB/T5699执行 (二)教室的照明要求 1、凡教室均应装设人工照明。 2、教室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1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3、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4、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的条件下,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不应大于11W/㎡,目标值应为9W/㎡。 5、照明设计计箅照度时,其维护系数应取0.8。 6、教室照明测量方法按GB/T 5700执行。 ★注:项目完工后,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中教室照明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具体安装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30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E区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009691进行咨询)。疫情期间,根据法库县疾控中心要求规定,各投标人参与开标时须携带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为正常的核酸检测证明、投标人承诺书(招标文件附件)原件。未提供者,不允许参与开标。群策群力,共同抗击新冠疫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教育局 地 址: 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24-87105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1 联系方式: 024-88113888 邮箱地址: lnwc2019@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157010000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威 电 话: 024-881138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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