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应急检测支援队伍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
2021年01月29日 20:5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省级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应急检测支援队伍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次)品目采购单位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行政区域青海省公告时间2021年01月29日 20:5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宁市城北区经四路26号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大厦3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区经四路26号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大厦3楼)预算金额¥865.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971-6278764采购单位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采购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71-8244507代理机构名称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楼三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71-6278764
项目概况 省级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应急检测支援队伍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城北区经四路26号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大厦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国采(青海)竞磋(货物)2020-124号 项目名称:省级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应急检测支援队伍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6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省级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应急检测支援队伍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8650000 单位: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磋商);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磋商)资格。 (6)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进口产品须提供有效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北区经四路26号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大厦3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北区经四路26号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大厦3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区经四路26号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大厦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栗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971-8244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楼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6278764 附件信息:支援队伍购置项目(第三次 )1.29.pdf1.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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