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商丘车站春节、元宵节、春运期间岗位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SQCZGH-2021-002)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商丘车站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商丘车站春节、元宵节、春运期间岗位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标段
| 商品名称
| 产品标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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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汤圆
| 产品基本要求: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经过食品安全认证,所供货产品生产日期应于2020年12月31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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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预包装食品、各种肉类、禽蛋类等即食食品
| 产品基本要求:预包装食品、肉类、禽蛋类等即食食品(扣碗),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经过食品安全认证,非转基因食品,所供货产品生产日期应于2020年12月31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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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鲜瓜果
| 产品基本要求:新鲜瓜果,非转基因食品,所供货瓜果新鲜,包装正规,货源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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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铁路工会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商丘车站工会委员会;结算单位:中国铁路工会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商丘车站工会委员会
2.交货时间: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全年内,根据实际需要提货。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内物资交付要求交付后,依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付款,结算时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
4.合同履约期:本次采购为询价采购,中标价格执行期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交货要求:
1.请于2021年2月5日9:00时前,报一次性不可更改产品(单价)报价。
2.报价时需同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加盖公司章)。
3.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六、采购规则:
1. 本次询价物资报价为单价。
2.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单价作为评审价格,报价时需提供产品详细资料及样品。评审组对商品质量、商品售后服务、品牌授权等条件进行评价,最后确定符合条件的最低单价报价为成交供应商。
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商丘车站工会办公室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不提交复核材料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常女士
联系电话:0370-2993227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站前路59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郑州局集团公司商丘车站
日期: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