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HGJ-2020-XF-G001(招标文件编号:FHGJ-2020-XF-G001)
二、项目名称:信丰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PPP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43643.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信丰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PPP项目 | 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经本次采购甄选正式中标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项目授权出资主体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项目整体合作期14年,具体以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工作等。项目合同约定期满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其他政府指定机构。 |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2亿元(不含征地搬迁费用)。本项目监理由实施机构单独委托,项目监理费不包含在本PPP项目总投资内。经PPP合作模式调整,本项目建设期利息约2285万元,则经调整后,纳入本次PPP合作范围的项目总投资为43643万元,最终以信丰县人民政府决算审计认定的竣工决算值为准。 | 本项目共三个子项目,项目整体建设期为2年,各子项目运营期年限均为12年,项目整体合作期14年。 |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2亿元(不含征地搬迁费用)。本项目监理由实施机构单独委托,项目监理费不包含在本PPP项目总投资内。经PPP合作模式调整,本项目建设期利息约2285万元,则经调整后,纳入本次PPP合作范围的项目总投资为43643万元,最终以信丰县人民政府决算审计认定的竣工决算值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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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新华、熊建宏、赖喜明、李华、谢万灵、肖一明、王喜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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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 否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县住建局肖一明、县财政局李秋勇、县发改委郭如婷、县自然资源局王鸿、县审计局张小燕、县司法局李鹏、县交通局王学忠、县城管局王贵林、县城投阳宇、财务专家曾珍、法律专家陈建华。
主要中标条件:
中标社会资本
| 项目资本金年投资收益率上浮基点数
| 项目年融资贷款利率上浮基点数
| 工程造价下浮率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70
| 170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阳明北路 268号
联系方式:肖主任 0797-7107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
联系方式:李女士 18170741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主任
电 话: 0797-710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