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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021年2月1日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由泰州市财政局、水利局《关于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泰政水复〔2020〕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和市县配套,项目法人为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与提档升级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年)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姜堰区白米、大伦、蒋垛、张甸、顾高、梁徐、三水街道等镇街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1年计划实施渠道整治18.25km;周山河总干渠生态走廊及水文化建设32.6万㎡;236座泵站周边岸坡整治;信息中心及系统软件开发,电灌站流量计升级改造。2022年计划实施渠道整治32.60km;周山河总干渠局部破损修复,236座泵站周边岸坡整治;灌区动态监控设施(渠道流量计、水位计及视频监测等)安装。概算总投资29000万元,其中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年)施工01标疏浚整治新生产河、西姜黄河及盐泥河,长9.75公里,工程投资约4000万元;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年)施工02标疏浚整治王石河、周扬河、张西河、军铺河及跃进河,长9.15公里,新建涵洞2座,工程投资约3000万元。
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SL50288-2018):灌溉渠道工程等级均为5级。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年)施工01标、02标全部建设内容(含设计变更工程)的建设监理。
建设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批复范围内(含设计变更工程)所有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完工验收合格,做好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工作,并配合完成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等。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9个月和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共计3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水利工程,下同)监理经历。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水利网
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0/4/22/art_57411_2684837.html)。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2016年1月1日以来有水利工程(担任总监或副总监)的监理经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有水工建筑、工程造价、工程测量专业监理。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被“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2月7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
(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8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5日9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1年2月25 日 9 时00 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1.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细则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监理取费
| 25
| 1、经初步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后,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5分; 3、偏差值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偏差值的计算结果介于上述数值之间的,采用内插法计算。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注:监理取费高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及最高费率时,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
二
| 监理大纲
| 25
| (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2)、工程进度、投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针对性强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3)、现场组织协调方案好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4)、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5)、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6)、主要和关键生产工艺规程及检验要求控制方案好,检验工作内容及方法合理,过程监督控制方案好得4分
|
(7)、对本工程提出好的技术建议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三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15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2016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1项(含)以上类似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总监,工程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每项得5分,4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的每项得3分,2000万元至1000万元(含)每项得1分。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完(竣)工证明。本项最多得15分。
|
四
| 监理资源配置
| 24
| |
1
| 监理专业
| 12
| 监理人员有水工建筑、工程造价、工程测量、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专业(其中:造价以水利工程造价专业为准、安全以水利部安全监理培训证书为准,其他以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准),专业齐全,最多得12分,每少一个专业扣2分,扣完为止。需提供相应的专业证书。
上述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聘用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协议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
2
| 注册及上岗证
| 8
| 监理人员(总监除外),均需持证上岗,有对应专业注册资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
|
3
| 人员素质
| 4
| 监理人员(总监除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职称证书。
|
五
| 监理资信
| 11
| |
1
| 单位获奖
| 6
| 2016年1月1日(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发文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所监理的水利工程获得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附证明材料)
|
2
| 企业信用
| 5
| 企业信用等级按“2019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计分,A级5分、B级4分、C级3分。如投标人未参与2019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考核的,优先使用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厅“2019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下简称省等级)中的信用等级,其次使用投标人获得的水利部(或水利工程协会)评定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以下简称部等级),“省等级”和“部等级”与泰州市的信用等级换算均执行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泰政水【2019】131号)文件精神并进行最终信用等级赋分。投标人在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
|
注:
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聘用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协议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赋分。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姜堰区周山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与提档升级项目建设处
联系人:华女士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镇马厂路380号
电话:0523-88112036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凤凰街道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2410室
联 系 人:华女士
电 话:0523-86896698、13952698462
传 真: 0523-89988698
电子邮箱:jiangsuhongyuantz@163.com
10.备注
10.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或单位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批准文件、鉴定书、签名表等);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10.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