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773-2140GNSHFWCS0124(招标文件编号:0773-2140GNSHFWCS0124)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思南路99号大院车辆集中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沪安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建国中路24号
中标(成交)金额:98.3283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沪安服务中心 | 思南路99号大院车辆集中管理项目; | 按照上海市公安局车辆集中管理的要求,全日制(24小时)时间模式做好市局部门公务车辆的集中管理工作,如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数据系统的维护、报表制作、使用情况分析,车辆的派遣调度、加油、年检、例保,车辆停放场地安全检查,车辆的保洁,应急保障驾驶员的临时安排,以及根据要求提供适当的惠警服务等。其余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 三、委托管理服务模式及管理服务费项目 (一)基本服务项目 1、全日制管理模式的管理服务费项目 (1)托管车辆日常用车调度工作。凭用车部门领导签发的派车单和用车额度卡,调度安排车辆。其余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五、委托管理服务费项目要求 (一)管理人员应当按车辆管理制度,做好公务车辆出车前、回场后的车辆交接和车辆使用数据的登录。在车辆交接过程中,服务方如发现车辆有损坏的,应当制作书面文书并由车辆使用人员和服务方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与招标方驾驶员交接不清的,车辆有损坏现象的(不借助工具但目力非所及的除外)而无法确认肇事者的,其车辆的损失费用由管理单位承担。 其余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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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 彤、刘泽慈、张 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支付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标准[2002]1980号文件下浮30%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32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邮编:200086)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张光 联系电话:021-22021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联系方式:张莹莹、宋晓飞 联系电话:021-66059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莹、宋晓飞
电 话: 021-6605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