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101130031(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101130031)
二、项目名称:成都医学院捐献遗体及教学标本残渣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思恩源殡葬礼仪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狮子村5组39号
中标(成交)金额:23.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思恩源殡葬礼仪服务有限公司 | 捐献遗体及教学标本残渣处置服务 | 负责成都医学院捐献遗体及教学标本残渣处置工作 | 供应商须具有殡葬服务从业能力,为本项目配备殡仪服务专用车辆及专职人员,专职人员须具备殡葬服务从业人员资质条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具体需要,对捐赠的遗体进行接送和冷藏。供应商因交通拥堵或地理情况需改变行程,须经采购人同意。遗体火化要求:每具遗体单炉进行火化,骨灰盒采用松木材质。对于家属不需要的回收的骨灰进行妥善处理。对实验后的遗体标本残渣进行妥善处理,并负责遗体衣物、实验废物等杂物的处理工作。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相关捐献遗体和教学标本残渣处置证明,双方共同做好志愿捐献遗体家属宣传引导工作。供应商应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各项服务需求。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赔付。供应商在服务期间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遵守职业道德,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人员信息应予保密等。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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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昌军(采购人代表)、陈志棋、李志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下浮20%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85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本项目采购需求量为预计需求量,最终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和单价据实结算,采购人仅在预算范围内进行支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医学院
地址:成都医学院新校区办公楼4楼
联系方式:孙老师,028-62739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
联系方式:庞女士、王女士,028-839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女士、王女士
电 话: 028-8391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