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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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外包服务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2月04日16:59
评审专家名单
1、刘明阳;2、单济贤;3、詹雄辉;4、丘义荣;5、许益荣;
总中标金额
¥346.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德然、谢巧
项目联系电话
0755-88605175-503、507
采购单位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红岭北路10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钱先生0755-25868321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06A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德然、谢巧0755-88605175-503、507
附件:
附件1
食堂外包服务中标结果公示(1).docx
一、项目编号:SZDL2021336451(招标文件编号:SZDL2021336451)
二、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怡湖街3号103号
中标(成交)金额:346.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食堂外包服务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1、刘明阳;2、单济贤;3、詹雄辉;4、丘义荣;5、许益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人民币肆万壹仟陆佰玖拾贰元捌角(¥41,692.8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16928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发放。(备注: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后向采购实施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完毕后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将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ning0330@dingtalk.com(联系人:张宁、0755-88605175转531),并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860517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红岭北路1008号
联系方式:钱先生0755-25868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06A室
联系方式:陈德然、谢巧0755-88605175-503、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德然、谢巧
电话:0755-88605175-50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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