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2021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2021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0]70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2021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境内。
2.3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2021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四项,包括G109线K1254+560-K1313+818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G110线K1300+136-K1329+504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G338线K1431+000-K1465+00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G344线K2155+467-K2194+750与K2206+908-K2214+219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6月30日)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1个组别(A组),按组别进行招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组别
| 标段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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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组
| 1标段
| G109线K1254+560-K1313+818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G110线K1300+136-K1329+504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G109线K1254+560-K1313+818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要工程量:新建单柱式标志152块、单悬臂式2块、附着式2块、凸面镜1块,热熔反光型白色标线44.73㎡,热熔反光型黄色标线126.43㎡,热熔突起减速振动标线1036.97㎡,橡胶减速带480.5m,路侧波形梁护栏Gr-A-4E型864m、Gr-A-4C型9235m、ATI-2型492m、AT2型504m、三波护栏到两波护栏过渡段2m,轮廓标692个。
G110线K1300+136-K1329+504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要工程量:新建单柱式标志38块,热熔突起型减速振动标线202.5㎡,橡胶减速带59m,路侧波形梁护栏Gr-SB-2E型336m、Gr-A-4E型4000m、Gr-A-4C型446m、AT1-2型252m、AT2型264m、三波护栏到两波护栏过渡段10m,轮廓标16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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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段
| G338线K1431+000-K1465+00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G344线K2155+467-K2194+750与K2206+908-K2214+219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G338线K1431+000-K1465+00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要工程量:新建单柱式标志24块,热熔反光型白色标线103.8㎡,热熔反光型黄色标线19.8㎡,热熔突起型减速振动标线59.4㎡,橡胶减速带42.5m,路侧波形梁护栏Gr-A-4E型5726m、AT1-2型336m、AT2型336m、三波护栏到两波护栏过渡段8m,轮廓标200个。
G344线K2155+467-K2194+750与K2206+908-K2214
+219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要工程量:新建单柱式标志92块,热熔反光型白色标线840㎡,热熔反光型黄色标线168㎡,热熔突起型减速振动标线421.13㎡,橡胶减速带177.5m,路侧波形梁护栏Gr-SB-2E型344m、Gr-A-4E型6109m、AT1-2型324m、AT2型324m、BT-2型24m,中分带波形护栏Gr-SBm-2E型152m、CT型48m,轮廓标264个、爆闪灯4个、防撞桶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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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工程量为预计数量,仅供招标使用,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2.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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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能力 | 投标人提交最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1.近三年中平均年营业额不小800万元人民币;
2.上一年(2019年)的货币资金大于8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年的财务流动比率大于1.0。
注: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2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因此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的财务报表平均年营业额不小于800万元人民币;
2.提供最后一年(2019年)的财务报表的货币资金大于800万元人民币;
3.提供的财务报表每一年的财务流动比率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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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业绩 | 在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2个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交安设施项目的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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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誉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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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人员 |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施工经验3年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交安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持有二级或以上公路专业建造师证,同时具有路桥(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 类似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少担任过1个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交安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职务,具有路桥(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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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组投标;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别的投标,且分配至组别内不同的标段。但其中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别内的标段数量。若组别内具有上述关联关系且满足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组别内的标段数量,则按其符合评审要求的业绩累计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业绩累计数量相等时以累计合同额较大单位排序在前。在该组别中根据排序,选择排序前2名的投标人最终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8 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主管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的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层702室 西部CA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起至2021年2月18日18时3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注: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组内所有标段进行报名,才被认可为成功报名的投标人。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严格进行,必须将组内所有标段的投标文件全部编制才可投标。
4.3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只能按标段进行报名,每组别内所有标段全部报名成功才视为对本项目组别报名成功。凡参加组别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组别递交所有标段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所有标段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外,其他投标内容各个标段必须一致。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递交不同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此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5 招标人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通过现场电子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且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随机分配到组别中某1个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4.6 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7 为顺利完成招标投标工作,投标人必须将电子标及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且电子标和纸质标内容必须一致。投标人需将编制完成的电子标投标文件导成PDF或WORD版后胶装密封后和电子标同时递交。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为主,纸质标为备份。电子标与纸质标的使用细则如下:
(1)开标现场电子标与纸质标必须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任一投标文件出现不合格者,均按照招标文件对应环节的规定处理。
(2)评标过程中,如出现无法用电子标进行评标的情况时,切换至纸质标继续进行评标。
4.8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同时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9 开标解密: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10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4.11 上述4.1条CA锁办理地点修改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层702室 西部CA客服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各种版本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邮编750011)。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疫情期间相关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了解掌握国家和宁夏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因投标人委派人员不符合招标人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无法按时参加开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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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西675号
| 地 址:银川市紫荆花商务广场D座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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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751100
| 邮政编码: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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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先生
| 联 系 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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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53-2023113
| 电 话:18100956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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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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