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322021000030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新津区环卫作业和绿化管护市场化服务(2021—2023)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2月03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
1.第六章 综合评分明细表 4、机具配置”中“(1)满足招标文件环卫机具基本配置要求的,得4分。”变更为:“(1)满足招标文件环卫机具基本配置要求的,得4分。注:自有机动车辆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和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非机动车辆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时间须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上述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2.其余事项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2月08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购计划表编号:0010038。2、监督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联系电话 028-82520054。3、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4、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5、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7、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新津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试行)》 (新财政〔2019〕21 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可开展信用贷款融资。8、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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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 |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东路14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叶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28-8255266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2栋7层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65773077,8521118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何老师 |
电话: | 028-65773077,85211185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