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杨明河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金佛~三百户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杨明河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金佛~三百户段)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海发改发〔202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估算投资2498.77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水利发展资金1300万元和争取其他国家投资及县配套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原县杨明河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金佛~三百户段)
2.2建设地点:海原县
2.3项目规模:本工程的治理范围为杨明河桩号0+000~8+376段长8.38公里,设计流量为217~261立方米每秒;刘家庄沟桩号0+000~4+248段长4.28公里,设计流量65.3~78.8立方米每秒。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1)河道整治工程中疏浚工程:杨明河清淤疏浚长4.54公里;护岸工程:新建杨明河单侧护岸长6.6公里;(2)河道建筑物工程:新建壅水坝1座;新建丁坝4座;新建截墙8座。(3)道路工程:新建砂砾石道路长1.7公里;(4)机电及金属结构:安装变压器1台,架设10千伏线路1.0公里。
二标段: (1)河道整治工程中疏浚工程:杨明河清淤疏浚长0.24公里,刘家庄沟清淤疏浚长4.28公里;护岸工程:新建杨明河单侧护岸长0.2公里,新建刘家庄沟单侧护岸长6.36公里;(2) 河道建筑物工程:新建壅水坝2座;翻建过水路面2座;新建截墙6座;(3)道路工程:新建砂砾石道路长1.6公里;(4)机电及金属结构:安装变压器1台;架设10千伏线路2.0公里。
2.6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900万元;二标段:1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一标段、二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2月9 日至2021 年2月22 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0元/套(含押金),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宁夏中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新天地1号公寓楼 2201订购),过期不候。
4.3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宁公资交[2020]3号)以及《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有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采用专人送至我公司或邮寄至我公司(资质原件不递交,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内所有资料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3月 1 日 17 时 00 分,递交地址:宁夏中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号公寓楼2201),联系人:张静,0951-5989955。如果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各投标人依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快递时间(费用自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6本项目使用电子标,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2021年3月2日09时00分)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4.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二标段: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3月2 日09时00分,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理中心
地 址:海原县黎明路
邮 编:751800
联 系 人:杨东升
电 话:0955-401212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新天地1号公寓楼2201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张静
电 话:13409532660/0951-5989955
2021 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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