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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JB210018-01Z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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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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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曹庄保障房配套道路(团结大道二期)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以(宁新区管建函(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17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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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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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起横三路,北至园东西路
2.1.2?工程规模: 该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起横三路,北至园东西路,全长1.2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2米,两侧各10米绿化带,设计车速为40千米/小时,采用双向4车道,具体以批复的规划为准;道路路面结构计算荷载为BZZ-100标准车;桥梁荷载等级为汽车荷载,城-A级;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暴雨重现期按5年计,雨、污水管道具体实施按规划要求和现场情况确定。 其中桥梁单跨20米,排水管最大管径1500毫米。
2.1.3?合同估算价: 162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a、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含勘察【含用地范围内地质勘察(含市政勘察)、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章的勘察成果报告。】,设计范围内的道路、桥梁、照明、排水、给水、交通、管线综合规划与设计、海绵的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报批报建、招标、施工等各阶段配合和现场配合服务及评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设计深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以及符合有关行政审批要求。
b、施工招标范围: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及附属工程等。?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物资采购内容包含: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如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
c、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前期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安监备案、质监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土方外运手续办理、道路占用开挖及绿化占用手续办理、环评申报、土地污染调查报告审批、CCTV检测、桩基检测、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稳评、洪评、交评、水土保持、规划申报(道路、排水、综合管线)等施工前的所有手续办理,完成项目规划验收、环保验收、城建馆档案验收、综合管线水、电、燃气、通讯等竣工验收前的所有专项验收,完成交通安全设施验收移交给交管部门,并负责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的联网调试。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并负责分专业对接各部门完成全部道路设施(包括道路,排水,桥梁,景观绿化,交安设施,路灯等)的移交工作。中标单位还应考虑项目建设中除以上手续外的所有手续,以上事项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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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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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B)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①注册建筑师一级;
②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③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④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⑤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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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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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
4.2本公告: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03室)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购买标书,逾期不候。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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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16 |
5.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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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1)注册建筑师一级;(2)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3)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4)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5)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7月-2020年12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资料未提供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不含污水处理厂工程及自来水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验收文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不含污水处理厂工程及自来水厂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验收文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不含污水处理厂工程及自来水厂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5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为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7月-2020年12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资料未提供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编入在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编入在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编入在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编入在投标文件中)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根据江苏省住建厅、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评标阶段,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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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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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设计文件:33分,商务标: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6.1设计文件:(满分33分)
(1)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设计说明4:设计理念、各专业设计说明。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新颖、合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技术方案2:道路方案。结合道路现状对道路断面、路面等提出合理化方案。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7)技术方案3:桥梁方案。结合现状、整体方案对桥梁提出合理化方案。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8)技术方案4:排水方案。根据上位规划,结合现状及片区雨污分流情况,对雨污水进行设计,方案合理可行。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9)技术方案5:交通方案。针对道路现状交通存在的问题优化交通组织。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0)技术方案6:管综方案。在充分调研现状的基础上,近远期结合,提出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经济合理的管综方案。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技术方案7:环境影响分析。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3)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5)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6)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7)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8)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2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54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7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1)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和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给排水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和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岩土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和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安全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缺一项不得分,满分3分;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重复计;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工程业绩:(满分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不含污水处理厂工程及自来水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验收文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注:①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②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③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分;④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分; (满分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自2018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不含污水处理厂工程及自来水厂工程)业绩,且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验收文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注:①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②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 ③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1.6分;④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1.4分;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 (满分2分)
备注:(1)设计业绩无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资审业绩和评标办法业绩不可以兼得。
(3)评分办法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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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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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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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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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2月10日16时42分到 2021年2月23日16时42分为止 |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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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本次招标不接受为本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参与投标。
9.5、第一阶段评审得分不再带入第二阶段继续使用。
9.6、本项目为纸质版投标,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如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相关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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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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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京新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
联系人:张伟娟
电??话:025-58398665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03室
联?系人:金芸
电话:17715289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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