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1年西安市河道智能视频监控系统试点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8-07-04A-2020-D-D2248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现需采购系统集成服务合作单位,对协议范围内57个监控点及智能分析平台进行建设,主要包括前端系统、传输网络、监控平台和智能分析应用开发四部分。
(1)前端系统建设包括新建智能化监控点位57处,接入已建传统非智能化视频监控点5处,建设人工简易水尺5处(每处两台),所有新建监控点位应具有网络语音广播功能。
(2)传输网络建设主要用于前端监控点和监控平台之间的通信,带宽应满足前端设备到监控平台高清视频及语音广播传输需要。
(3)新建监控平台包括监控平台软件系统、应用服务器、视频存储设备等。
(4)智能分析应用软件开发主要实现巡河管理、视频调度、智能分析报警管理、基础信息管理、移动服务、数据报表、数据综合展示等功能。
1.2 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 分类 | 系统 | 名称 | 产品类别 | 价格计算依据 | 单位 | 数量 |
1
| 1.设备软件
| 视频监控
| 监控前端
| Ⅰ类摄像机
| 国内主
流制造商
| 台
| 47
|
2
| Ⅱ类摄像机
| 台
| 10
|
3
| 水尺
| 台
| 10
|
4
| 智能监控基础管理平台
| 平台管理
| 套
| 1
|
5
| 系统管理
| 套
| 1
|
6
| 智能分析服务
| 套
| 1
|
7
| 智能分析服务器
| 台
| 1
|
8
| 视频管理服务器
| 台
| 2
|
9
| 应用平台服务器
| 台
| 3
|
10
| 高性能平台服务器
| 台
| 1
|
11
| 广播
| IP网络控制主机
| 国内主流制造商
| 台
| 1
|
12
| 数字化IP网络广播客户端管理软件
| 套
| 1
|
13
| IP音柱
| 台
| 57
|
14
| 水文
| 雷达流速仪
| 国内主流制造商
| 台
| 2
|
15
| 2.施工
| 设备安装
| 设备安装+接电+调测
| | 站
| 57
|
16
| 监控杆体
| 变径美化杆
| 询价
| 根
| 57
|
17
| 防水机箱
| 套
| 57
|
18
| 基础
| 套
| 57
|
19
| 其他材料(避雷器、空开、插板、六类线、套管等)
| 套
| 57
|
20
| 项目施工
| 杆体吊装
| 工程定额
| 单站
| 57
|
21
| 设备安装
| 工程定额
| 单点
| 57
|
22
| 3.维护
| 传输费
|
23
| 维护费
|
24
| 4.其他
| 勘察设计
|
1.3 项目预算金额:520.74万元(含税);
1.4 实施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1.5 实施周期:截至采购预算金额执行完毕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上级单位出台的新的指导意见。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最高限价52074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含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证照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2税务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5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各一名。
2.6制造商要求: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仅针对摄像机设备、服务器产品、网络广播系统)或其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代理商(仅针对摄像机设备、服务器产品、网络广播系统);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函。
2.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业绩(视频监控类、视频平台软件类)的累计合同金额(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采购清单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交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2.8信誉要求:投标人声明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责任;
4)存在诉讼或仲裁情况,中选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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