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2021-03-13,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市九台区福临小区改造幼儿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九台,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DFA-BFJL-DL-2021034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10345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九台区福临小区改造幼儿园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福临小区改造幼儿园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3 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长春市九台区福临小区改造幼儿园工程,改造建筑面积1352.07㎡,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
2.4招标范围:包括清单、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计划工期:计划2021年4月21日开工,2021年10月30日竣工,总工期为193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2.7采购预算:人民币1612558元。
3.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3.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4.5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或提供与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1份;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生成的法人和其他组织1份、(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1份(信用中国网站法人和其他组织生成日期及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9)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吴鹏
电话:0431-823680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0431-84621603转802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