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分公司小型基建及零星维修项目(5万元以下)(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钢管分公司小型基建及零星维修项目(5万元以下)
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钢管分公司小型基建及零星维修项目(5万元以下)(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沙市钢管分公司财务计划部以《财务计划任务书》XMJHSF2021-003号批准,招标人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沙市钢管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钢管分公司小型基建及零星维修项目(5万元以下)。
2.2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东路2号。
2.3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17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6标段招标范围:
房屋建(构)筑物维修。主要包括(不仅限于):房屋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装饰,以及配套的门窗、基础和水电气等设施等;屋面的防水维修和杂物清理,落水管(口、斗)的清疏与维修;以及与房屋建(构)筑物相关的其他维修。
室外公用设施维修。主要包括(不仅限于):土方开挖、购买、运输、回填、平整;道路、地坪、基础等维修;沟、渠、槽、坑、池等维修、清疏;室外水电气等设施;与室外公用设施相关的其他维修;以及应急抢修、零星用工及协助生产的辅助工作等。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担60%承包份额;第二中标人承担40%承包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类似本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类似本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专业 中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类似本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类似本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施工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4月1日 09:00至2021年4月12日 16: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 16:00。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支付,只接受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电汇,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户:
户 名: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沙市钢管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沙市支行
账 号: 1813002129200012131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2日 09: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4月22日 09:30。
7.2开标场所(适用于现场开标):远程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沙市钢管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东路2号;
邮编:434001;
联系人:李凤辉;
电话:0716-8301406;
传真:0716-8302564;
电子邮箱:lifh.oset@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沙市钢管分公司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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