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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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H2021010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招标公告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受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沈阳卷烟厂报警器探头检测项目(LGH202101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
沈阳卷烟厂报警器探头检测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可燃气体报警器、一氧化碳报警器、硫化氢报警器、氨气报警器、四种气体报警器每年一次的现场检定或校准。
三、项目服务地点:沈阳卷烟厂(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58号)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最高限价(含税):4.3万元
六、推荐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检测服务等相关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八、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1年04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写字间C座3311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另付邮费50元。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5)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写字间)A座8楼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十、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58号
联 系 人:车老师
联系电话:024-2282763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C座3311室
项目联系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024-22791811
传真:024-22791922
(标书款、保证金)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71010154800003406
(代理费)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华山支行
账号:0310 0101 4080 0008 072
传真:024-22791922
电子邮箱:LNGH024@126.com
邮编:110003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3日
标书价格
无元
开标时间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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