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MS240(招标文件编号:FJMS240)
二、项目名称:建新镇金塘小区(原马榕小区三期)店面招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陈志福
供应商地址:/
包组或产品名称:/
费率(%):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陈志福 | 建新镇金塘小区(原马榕小区三期)店面招租 | 建新镇金塘小区(原马榕小区三期)1号楼01号店面建筑面积约142.42㎡,02号店、03号店面建筑面积约185.5㎡, 04号店面建筑面积约50.06㎡; 2号楼04号店面建筑面积约65.79㎡,共443.77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合同确定的实际面积为准(不含配套设施、不含停车场、不含店面前后空地)。 | 详见招标文件 | 5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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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少辉、陈昭滨、刘妹娇、黄挺、彭卫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80%计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五年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费用不得含入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予以注意。 4、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 5、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6、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帐号:59190668001066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121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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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莫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路口
联系方式:林黎明、13950422008 莫开盛、13559118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高新区海西科技园中青大厦12层
联系方式:小张、15860289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15860289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