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祥和工业园110kV风华临时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端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对风华高科祥和工业园110kV风华临时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风华高科祥和工业园110kV风华临时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招标单位: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8-69234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408
招标监督机构:肇庆市端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监管电话:0758-2723063
建设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八路二区棠下工业园
项目概况:
变电站部分:
110kV风华临时变电站工程:主变容量:本期 2×63MVA,终期 3×63MVA;110kV出线:本期 1 回,终期 2 回,户内 GIS 布置,线变组接线;10kV 出线:本期 24 回,远期 36回,单母线分段接线;无功补偿:本期 2×2×5Mvar,远期 3×2×5Mvar。新建配电装置楼一栋(建筑面积 1176m2),围墙内面积 2793m2,无征地面积。
※ 电缆线路部分:
110kV风华临时变电站输变电配套电缆线路工程:本线路工程T接在现110kV睦白甲线#2 塔,T接后在#2 塔底新建单回路电缆终端场。新建一回 110kV电缆线路至 110kV 风华临站,新建线路采用 800mm²截面电力电缆,路径长度为 1.575km, 输送容量为 2×63MVA。电缆通道按一回电缆通道建设,本期一次建成。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清单进行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施工报建,包工、包料、包施工设备及机器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与测试(含项目所需特殊性试验检测)、包施工过程各项检测、包试运行、包工程保险、包竣工验收、包移交(含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包现场总体组织和管理配合服务、包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包设备采购及设备包装费、运输费、运杂费(包括标的物装车、运抵甲方工地现场后的卸车、吊装、合理放置等)、运输保险费、资料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安装调试费、配合费、验收、鉴定及其他等费用,即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至项目全面竣工验收移交给发包人为止,过程中与工程报建、实施、验收等有关的全部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只承担基础设施配套费及相关协助、协调工作。即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以及地方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各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的进行的设备(工程质量、材料)等的试验(调试、检验、检测)、设备的检测、白蚁防治、防雷检测、桩检测、沉降观测、起重设备报装并通过验收、消防验收等全部工作以及委托第三方工作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最终房建项目至取得房产证为止,电气项目以通电投运并通过无故障及无报警事项72小时安全试运行、交接前运行培训结束为止。相关费用,承包人投标时予以充分考虑,投标时不得单独列项计算,结算时也不得增项计算。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209.3872万元(含增值税9%)。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43.7760万元,暂列金:50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须按招标控制价的金额进行填报,不得调整,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资金自筹资金。
七、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0日00时 00 分至2021年5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4、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0日16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3开标室(中心本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16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3开标室(中心本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有电力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注:①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②配电房土建施工部分允许投标人分包,承接分包工作的应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须同时附上近半年的有效社保证明(如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省级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且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
8、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省级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9、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职称。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11、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广东”网站没有被列为有效期内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围标串标处罚期内、没有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人在“信用肇庆”网站的信用查询中没有有效期内的黑名单记录。
15、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规定,投标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10.76.74.214/Project/)”有效期内被列入“黑名单”(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16、省外进粤投标单位,还须提供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件。
17、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或U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或U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三、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758-6923418 ;
地址: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网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gdebidding.com/)、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ina-fenghua.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单位: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肇庆市端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 被 “信用中国”、“信用广东”网站列为有效期内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肇庆”网站的信用查询中列入有效期内的黑名单记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其他在建项目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且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
五、我单位承诺,我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广东”网站没有被列为有效期内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围标串标处罚期内、没有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我司在“信用肇庆”网站的信用查询中没有有效期内的黑名单记录。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本次投标不是挂靠投标,如我公司中标,所报相关人员负责本项目施工管理,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我公司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肇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实名制电话: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项目技术负责人实名制电话: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