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债务企业名称:邯郸市华新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河北省邯郸
债权总额:3799.53万元(截至2021年4月21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处置拥有的邯郸市华新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总额3799.53万元,其中本金1,943.93万元,收购利息282.61万元,孳生息1558.59万元,垫付诉讼费14.40万元。(自收购基准日2017年6月21日至2021年4月21日计息,下同,2021年4月2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债权详细情况:
1、借款人基本情况
邯郸市华新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10日,法定代表人张冰,注册资金2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766622006C,注册地址: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新凯大街中段,经营范围:燃气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然气)等。
2、担保情况
保证:张冰、邯郸市康业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均为4000万元及利息等。
抵押:
第三方抵押人北京盈顺动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位于邯郸市丛台区滏东北大街599号轻纺城内3楼的17套商业房产,面积共1768.68平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万元及利息等。抵押物信息如下:
抵押物现场照片如下: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以竞价、拍卖、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修改偿债条件等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尹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311-89863291、0311-89863268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军大街27号
邮政编码:05006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11-898632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