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案2021-1289(招标文件编号:招案2021-1289)
二、项目名称:2021年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消费争议调解辅助性服务专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市长宁虹桥萍聚社区服务社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281号
中标(成交)金额:75.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市长宁虹桥萍聚社区服务社 | 2021年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消费争议调解辅助性服务专项项目 | 拟选取一家供应商,为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提供消费争议调解辅助性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拟选取一家供应商,为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提供消费争议调解辅助性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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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兆军、曹磊、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下述费用:成交人按成交金额,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计取。若经计算,低于人民币8000元整,则按人民币8000元整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32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评标日期:2021年5月20日;
定标日期:2021年5月20日;
3、评审专家对成交供应商的推荐理由:上海市长宁虹桥萍聚社区服务社经评委综合评审,萍聚方案最佳,人员配备最佳,更贴近采购文件要求,二次报价合理,综合得分最高。
4、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依据采购人制定的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磋商采购。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法华镇路204号
联系方式:陆华 021-52060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倪敏、李月娇、徐潇021-52907696、021-62446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敏、李月娇、徐潇
电 话: 021-52907696、021-6244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