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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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盖州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备案。以盖行审发(2021)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盖州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盖州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城区内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11296001001
盖州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
盖州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最终将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且具备正式投入使用条件的项目整体交付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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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1年07月01日 开工至 2023年05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6月15日 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6.开标说明: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地址:盖州市政府路 西财政局一楼)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5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5月27日 17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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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弘铮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弘铮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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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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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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