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云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服务集中招标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云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服务集中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JSZBZB20211195。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云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服务集中招标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工程决算审计服务)。
2.3服务地点:远程服务为主,全国范围(包含: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4项目性质:服务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1年。
2.6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内同类工程审计服务集中招标。
2.7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工程决算审计服务
| 远程服务为主,全国范围(包含: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
2.8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
3.1.3申请人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
3.1.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至少提供5个工程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服务(单项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
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牵头人。
(2)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以下同类项目业绩:
①至少具备1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
②至少具备5个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送审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
若为联合体申请,专指联合体负责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一方。
注:以上(包含“(1)、(2)”)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该框架合同下同一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订单按一份合同统计,此外,结算审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审计报告、决算审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或决算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
3.1.5资质证书:
(1)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若为联合体申请,专指联合体牵头人。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若为联合体申请,专指联合体负责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一方。
3.1.6本次集中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且仅接受由不同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决算审计服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1.7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
3.1.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
3.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2日至2021年05月28日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线上获取。
将下表信息编辑完整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本项目以邮件形式进行报名,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将以邮箱形式发出,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报名,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接收邮箱默认为申请人报名时使用的邮箱。
申请人增值税开票信息一览表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备注
| 1
| 发票类型(专票/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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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申请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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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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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2.联系人信息作为本项目往来函件或发票等的接收人,须能及时接收及反馈信息,如提供信息有误,申请人自负后果。
| 4
| 申请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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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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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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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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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公司地址、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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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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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发票接收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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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务必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附于本表后,报名材料均放于WORD文档中,WORD文档以“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简称”命名:
1.资格预审文件费汇款凭证
2.单位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盖单位公章)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5.《开票信息一览表》(盖单位公章)
注:《开票信息一览表》须单独提供可编辑版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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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 如需邮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3日09时30分。
6.2纸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搜宝商务中心2号楼2602室。
6.3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纸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
7.申请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7.1.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在购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后按照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
7.1.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模块中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本网站(http://www.{wz_now/)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翠微大厦写字楼13层
联 系 人:于歌(010-68210250)
电话:010-68210250
监督举报邮箱:cgjd-yun@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搜宝商务中心2号楼2602室
项目负责人:王金丽、张智文、张峰、丁洁
电话:18701674056
电子邮件:378176556@qq.com
开
户 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16158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2021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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