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本院区(中山院区)门诊住院综合楼十一、十二层拆除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本院区(中山院区)门诊住院综合楼十一、十二层拆除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磋商文件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2 .投标人信誉良好,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www.ccgp.gov.cn )网站记录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24至2021-05-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航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718)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www.ccgp.gov.cn )网站记录)。
以上要求的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到场,并提供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03 15: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住院药房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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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航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0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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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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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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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
| 联系人:
| 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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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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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9927031
| 电话:
| 0311-6790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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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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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9927031
| 传真:
| 0311-6790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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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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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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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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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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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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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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