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蠡线安新段亮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I1301000075031467001G01,
容蠡线安新段亮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蠡线安新段亮化工程项目已由安新县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容蠡线安新段亮化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安改发投字(202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2021年政府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安州际头路口-安新高阳界;2.1.2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2.1.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6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8日;2.1.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起点为容蠡线际头路口,止于安新高阳界,路线全长 13.98 公里,建设内容包括在道路两侧对称安装路灯940盏及箱变等附属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并具有施工能力的企业;
3.1.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中标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业绩要求: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800万(含)以上的道路亮化工程项目的类似合同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1.4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 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版)》)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u.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v.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和代理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22 09:00至2021-05-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1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本项线下开标地点为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安新县政务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新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新县雁翎西路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陈家林九号院华腾世纪总部公园F座11层 |
邮编: |
071600
| 邮编: | 100020 |
联系人: |
张股长
| 联系人: | 王徽、丰晨、陈夕夕 |
电话: |
0312-8736566
| 电话: | 18612627770、13261518508、1513026397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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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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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becczbb@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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