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采购文件中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6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原采购文件中的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变更为:“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第7开标室。”。
3.原采购文件中的合同履行期限变更为:“2021年6月20日前投放完成,具体日期由采购人决定。”。
4.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第五条第3款“投标人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对实施环境有充分了解,明确项目实施预期效果及目标。”变更为:“3、投标人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对实施环境有充分了解,包括放流地点,放流地点的水域情况,并能明确项目的预期效果(投标时提供对放流地点、水域情况的分析说明及对预期效果的说明和实现预期效果的具体措施)”
5.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第五条第4款“投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难点有充分了解,并对所造成的影响具备健全的解决措施方案。”变更为:“4、投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难点有充分了解,包括放流苗种亲体选择、苗种运输方式、增殖放流方式、增殖放流后的成活率控制,并对所造成的影响具备健全的解决措施方案。(提供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方案)”
6.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第五条第5款“5、投标人为项目实施具备完整的工作思路,制定完整的工作方案,工作规划、执行措施科学可行。”变更为:“5、投标人为项目实施具备完整的工作思路,包括总体实施方案、具体工作计划、人员配备、质量控制制度,要求制定完整的工作方案,工作规划、执行措施科学可行。(提供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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