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政务服务大厅中央空调维修改造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一、采购人: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邹平市鹤伴三路388号(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联系方式:0543-4285028(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采购代理机构:邹平县大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区)黄山鹤伴二路629号 |
联系方式:0543-4266187 |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平市政务服务大厅中央空调维修及消防维护改造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626202102000132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20日 |
四、变更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 1、磋商文件第9页答疑澄清: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谈判文件(文件格式为.BZCF),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报价。2、磋商文件第16页中其他约定:1)供应商应依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2)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邹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并在供应商远程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内针对投报的每个包段进行远程解密;每包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4)如谈判文件明确规定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报价,当分支机构参加报价时,谈判文件中所述法定代表人均指供应商的负责人。5)本项目所述时间以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3、磋商文件第37页评标办法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得5分。 |
变更为: 1、磋商文件第9页答疑澄清: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BZCF),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报价。2、磋商文件第16页中其他约定:1)供应商应依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公开报价时携带了相关材料的原件,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2)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邹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并在供应商远程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内针对投报的每个包段进行远程解密;每包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4)如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当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时,磋商文件中所述法定代表人均指供应商的负责人。5)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中所列评分细则“商务部分”的评分标准,针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中所报内容进行认定和评分;供应商相关响应材料未列入“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即对应评分点不得分。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将一并进行公示。6)本项目所述时间以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3、磋商文件第37页评标办法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得5分。【注:1)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提供虚假材料,发现证明资料中有不实之处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春梅联系方式:0543-42661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