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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后圩文化旅游休闲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包含西山闲庭核心区、后圩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后圩文化旅游休闲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包含西山闲庭核心区、后圩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5-31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南京泽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5-28,截止日期:2021-6-2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后圩文化旅游休闲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包含西山闲庭核心区、后圩...,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泽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618900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后圩文化旅游休闲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3201010367156189006项目名称后圩文化旅游休闲项目
标段编号APK200268-04ZG标段名称三期工程总承包(包含西山闲庭核心区、后圩和湿地小建筑)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5月28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6月4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PK200268-04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圩文化旅游休闲项目已由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以(浦行审备[20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泽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期工程总承包(包含西山闲庭核心区、后圩和湿地小建筑)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后圩村
2.1.2工程规模: 后圩文化旅游休闲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包含西山闲庭核心区、后圩和湿地小建筑),包含改造和新建两种类型工程,占地面积约21050.27平方米,其中改造装饰面积约:16964平方米,新建面积约:1400平方米,周边配套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8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110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45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主要实施后圩文化旅游休闲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主要包含西山闲庭核心区改造、后圩和湿地小建筑(包含庭院式餐厅改造、综合服务用房改造、九峰山庄改造、星甸茶社改造、蟹趣亭改造、杜仲小院以北示范点新建、停车场及游客接待中心)】,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改造、室内外装饰装修改造、周边配套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内容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含预算)、工程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A、本项目的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总图(含综合管网)、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内装、景观、照明、消防、幕墙、智能化、厨房、泳池、软装、结构加固、室外附属(含海绵城市)、标识标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审查,以及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设计配合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B、施工范围包括以下但不限于:施工临时工程(含水电、围墙施工)、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暖通、电气、室内外装饰装修、消防、结构加固、综合管网、幕墙、智能化、厨房、泳池、照明、软装、景观绿化及照明亮化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相关采购(材料、设备、服务)及后续方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竣工验收备案、完成项目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另施工单位需完成相关报规报建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

方案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5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400万元及以上装修改造工程(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装修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改造;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装修;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公寓、厂房、仓库、小区出新改造、外立面改造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5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400万元及以上装修改造工程(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装修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改造;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装修;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公寓、厂房、仓库、小区出新改造、外立面改造除外)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5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在6400万元及以上装修改造工程(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装修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改造;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装修;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公寓、厂房、仓库、小区出新改造、外立面改造除外)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8.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
①提供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1月-2021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②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7.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7.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员。
③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⑦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⑧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7.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7.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7.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9、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7.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11、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的规定。
7.1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设计文件:25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设计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等专项设计)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等专项设计)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等专项设计)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及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6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6)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①满足以上人员要求得2分,以上人员缺一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均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社保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则该项不得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8年5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400万元及以上装修改造工程(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装修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改造;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装修;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公寓、厂房、仓库、小区出新改造、外立面改造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2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如提供设计业绩,仅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资格审查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打分标准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2 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1.6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1.4 分;(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6/29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原二阶段入围单位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个数,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泽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28号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栋8楼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钱工

联系人:魏同飞

电话:025-58538022

电话:1803675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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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PK200268-04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圩文化旅游休闲项目已由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以(浦行审备[20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泽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期工程总承包(包含西山闲庭核心区、后圩和湿地小建筑)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后圩村
2.1.2工程规模: 后圩文化旅游休闲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包含西山闲庭核心区、后圩和湿地小建筑),包含改造和新建两种类型工程,占地面积约21050.27平方米,其中改造装饰面积约:16964平方米,新建面积约:1400平方米,周边配套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8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110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45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主要实施后圩文化旅游休闲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主要包含西山闲庭核心区改造、后圩和湿地小建筑(包含庭院式餐厅改造、综合服务用房改造、九峰山庄改造、星甸茶社改造、蟹趣亭改造、杜仲小院以北示范点新建、停车场及游客接待中心)】,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改造、室内外装饰装修改造、周边配套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内容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含预算)、工程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A、本项目的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总图(含综合管网)、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内装、景观、照明、消防、幕墙、智能化、厨房、泳池、软装、结构加固、室外附属(含海绵城市)、标识标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审查,以及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设计配合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B、施工范围包括以下但不限于:施工临时工程(含水电、围墙施工)、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暖通、电气、室内外装饰装修、消防、结构加固、综合管网、幕墙、智能化、厨房、泳池、照明、软装、景观绿化及照明亮化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相关采购(材料、设备、服务)及后续方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竣工验收备案、完成项目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另施工单位需完成相关报规报建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

方案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5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400万元及以上装修改造工程(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装修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改造;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装修;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公寓、厂房、仓库、小区出新改造、外立面改造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5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400万元及以上装修改造工程(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装修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改造;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装修;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公寓、厂房、仓库、小区出新改造、外立面改造除外)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5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在6400万元及以上装修改造工程(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装修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改造;如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含装修;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公寓、厂房、仓库、小区出新改造、外立面改造除外)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8.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
①提供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1月-2021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②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7.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7.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员。
③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⑦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⑧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7.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7.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7.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9、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7.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11、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的规定。
7.1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设计文件:25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良(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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