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XC(2021)-03号(招标文件编号:XXC(2021)-03号)
二、项目名称:盐源县民族中学校超市营运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凉山州德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长安中路134号
中标(成交)金额:55.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凉山州德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盐源县民族中学校超市营运商采购项目 | 盐源县民族中学校 | 1.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校方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食品质量,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 2.投标人须具有相对稳定配套的物流配送中心,仓储中心,所有货物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厂家或销售商处进货,所进货食品必须有 安全标识“QS”或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且未过期(除生鲜商品外,所有商品有效期均在保质期的 75%以上)。严禁进购“三无”商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 3.做好商品进货入库验收记录,对库房的商品要随时清理,对过期商品要马上销毁,做到先进先售,不积压食品。食品出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设备。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高地。 4.经营场所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经常清理打扫,做到店内无苍蝇,蛛丝,鼠迹,蟑螂,无卫生死角。商品必须有防蝇,防尘保洁设备。 | 3 年,自2021年至2024年 | 1、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校方后勤处等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并为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校方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须予以服从。必须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得提出任何有违法规和学校规定的要求。 2、在承租期间,如欲改变经营范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函达学校并征得校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校方有权解除合同。 3、税务、工商、质检、卫生、防疫、文化等部门办证、检验检疫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水电费由校方按地方政府价格标准收费,随当地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 4、在经得校方同意后可以对超市进行装修,打造店面形象。未经校方同意,不得改变承租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改变的,中标人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校方有权保留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的权力。 5、必须遵守校方各项规章制度,应作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完全赔偿责任。 6、不得对承租的校园超市(超市经营负责人必须为营业执照法人)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应保护好承租房屋的资产,如造成损坏,中标人应按市场价赔偿。 8、超市的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由中标人聘用、管理,与校方无隶属关系,由中标人负责其安全、劳动保障、工资待遇、保险、补偿及相关部门的各项政策执行,负责健康证办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学校对超市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9、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商品的的全部法律责任,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证师生食品安全。 10、由于政府原因、检修需要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学校有权根据上级部门及政策性要求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中标人的任何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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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永红、南秀英、谭卫、邹建昌、廖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源县民族中学校
地址:盐源县民族中学校
联系方式: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6365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昌欣项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健康二环路路口鑫德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228761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822876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