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31
桂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桂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桂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政发改批(2020)83号,项目业主为桂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向上争资、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阳县除流峰、樟市之外的15个建制镇;
2.3 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合计日处理11150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18座,配套污水管网合计127.53KM;
2.4 工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勘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分两阶段,其中2021年6个镇污水处理厂施工工期从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85日历天,2022年9个镇污水处理厂施工工期从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设备联动调试20日历天;污水处理厂全系统水质达标调试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桂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勘察、经过技术论证比选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和环保验收及交工验收实行工程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调试及竣工验收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报建手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勘察:投标人需根据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对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地形、地质进行详细勘察,以满足本工程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施工要求;
3)设计:投标人需根据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环保专业设计、水保专业设计;
4)采购: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设备、材料等所有物资的采购、保管、运输、仓储管理工作;
5)施工:投标人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达到施工质量标准;
6)竣工验收:投标人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含设备联动调试),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7)调试运行及环保验收:投标人须按规定完成污水处理厂全系统水质达标调试,并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办理各项环保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按规定提交全部环保验收资料;
8)工程保修: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2.8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24239.48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63.06万元,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 23176.42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
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
3.2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资质要求:
(1)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担任过项目合同价在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等污水处理相关)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11月-2021年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版为依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11月-2021年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版为依据。
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要求。
(3)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设计岗位人员均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11月-2021年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版为依据。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
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
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拟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单位。另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上述规定“母公司”,其一
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3.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近一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限制招投标(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门的文件为准);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指2018年、2019年、2020年)因骗取中标、围标、串标或严重违约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以省级以上(含)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3.7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上为准。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5.1形式:
(1)□承诺
(2)□现金
(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开具保函的单位被列入“建设工程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工作示范企业目录”
5.2现金和保函的担保金额:捌拾万元(¥800000.0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6月1日9:00时至2021年 7月1日9时29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6.3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6月1日至 6月7日17:00前(不含节假日)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室不记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技术标一含:大牛皮纸2张、封面7张、封底7张、背脊贴片7张、封底挡板7张,技术标二含:大牛皮纸2张、封面7张、封底7张、背脊贴片7张、封底挡板7张),逾期不受理。暗标资料每套400元,领取资料同时投入4楼431室箱子内。投标人应及时在规定处自行领取,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1日09 时30 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5-4448871 。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本次项目相关事项必须按照桂阳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桂政发【2016】9号及桂政办发【2018】9号文件执行。
11.2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11.3代理服务费: 按照代理合同中约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壹拾伍万圆整。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桂阳县迎宾路49号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0735-44606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9室
联系人:廖琼、李懿桓、杨文雄
电话:18973559896/0735-2177465(传真)
联系邮箱 :24516090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邓联军,证件号:4053号;夏鳗渝,证件号:6344号;廖琼,证件号:4168号;黄雄,证号711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