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江苏路派出所警营文化货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10月09日 11:27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路派出所警营文化货物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发光标志、铭牌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09日 11:2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01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 |
| 预算金额 | ¥3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登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11926324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屈老师:629062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近宣化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登峰13611926324 |
项目概况 江苏路派出所警营文化货物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CC/B21352
项目名称: 江苏路派出所警营文化货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以招标公告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邀请不特定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已发布于,发布日期为2021年10月09日,以下为相应公告内容。
江苏路派出所警营文化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委托,对江苏路派出所警营文化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招标项目名称: 江苏路派出所警营文化货物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
1、本项目预算39万元,包含完成项目的一切费用所包含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编号为:SSCC/B21352;
3、本项目交货期30个日历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且拥有专业的服务队伍。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1日上午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二楼(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2、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截屏图无需加盖单位公章但应包含查询时间及展开的信用记录结论,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日期在提交报名资料前一周内)。
3、携带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响应,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1-62103825*8012
传真:021-62136734
发布公告机构: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2020年10月09日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交货期3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规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下称《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若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本项目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相应响应的小型和微型4企业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 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供应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且拥有专业的服务队伍。(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至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
方式:根据公告所需资料提交至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联系方式:屈老师:62906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近宣化路)
联系方式:赵登峰136119263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登峰
电 话: 1361192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