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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十四五”节能潜力分析和能耗“双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竞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沈阳市“十四五”节能潜力分析和能耗“双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竞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10-14
详细内容: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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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十四五”节能潜力分析和能耗“双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0-15 至 2021-10-21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十四五”节能潜力分析和能耗“双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十四五”节能潜力分析和能耗“双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5985





项目名称:沈阳市“十四五”节能潜力分析和能耗“双控”对策研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现状概述

资源节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节能工作自“十一五”期间被提上重要仪式议程以来,对推动经济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统计数据测算,全国单位生产总值(GDP)能耗已由2006年的1.35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2020年的0.780吨标准煤/万元(按2005年可比价格),累计下降42.52%,年均下降3.88%。



同时,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一直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在低碳发展上积极作为。2015 年,中国政府发布《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向全球承诺将于 2030 年左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 2020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决定“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由此形成中国的“双碳”目标。



沈阳市作为东北地区发展的“排头兵”,著名的老工业基地,自2017年获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以来,沈阳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低碳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不断夯实低碳发展的基础能力建设,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低碳发展支撑体系。节能工作持续推进,在工业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开展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组织申报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和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十四五”时期是辽宁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确保2030年实现碳达峰、为2060年前碳中和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沈阳市‘十四五’节能潜力分析和能耗“双控”对策研究将以系统性的对沈阳市耗能现状进行诊断为基础,测算城市各领域的节能空间,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我国工业碳排放量占比达城市总排放量的60-70%,在部分城市甚至达80%以上,工业减排成为城市能耗““双控””以及“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领域和抓手。一方面,优化偏重的产业结构是重要方向;另一方面,推动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等,将是城市发展规划的重点。同时,不同城市要有侧重,既要有长期发展的远见,又要有产业方向的定力。由于不同城市、城市群在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区域产业优势、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因此在产业升级转型中,要符合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减少“一刀切”式的关停限产手段,避免盲目削减优势产业。



沈阳市‘十四五’节能潜力分析和能耗“双控”对策研究将助力沈阳市在完成国家3060“双碳”目标的同时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重点耗能领域能耗现状分析

重点耗能领域能耗现状分析主要包括工业、交通、建筑和公共机构。



(1)工业领域能耗现状



以沈阳市工业重点耗能行业的产值、能耗为基础数据,分析行业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同时核算单位产值能耗,分析能耗行业发展水平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并分析能源消费结构,即煤炭、石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2)交通领域能耗现状



以沈阳市载客、载货、私家车的保有量,客运和货运周转量为基础数据,分析能源消费结构,即电力、天然气和油品占比。



 (3) 建筑领域能耗现状



以沈阳市建筑存量和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存量及占比为基础数据,分析能源消费结构,即电力、天然气、油品和煤炭占比。



(4)公共机构能耗现状



分析沈阳市机关、学校、医院、科技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机构的能耗现状及能源消费结构。



2、能耗“双控”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重点耗能领域能耗现状情况,梳理能耗“双控”影响因素。包括技术因素、结构因素和管理因素。



技术因素



总结设备节能改造、能源梯级利用、清洁能源发电、无损检测和增材制造等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的发展现状,分析关键技术的地区适用情况和推广前景。



(2)结构因素



一是能源结构:根据各行业能源需求和能源消费结构情况,分析地区电能替代和能源结构清洁化对能耗“双控”的影响。



二是产业结构:根据各行业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和能耗水平情况,确定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3)管理因素



根据地区现有的节能管理相关制度,分析政府节能管理行为中存在的不足。



3、分行业节能潜力测算

以提高能源产出率为目标,对标产品能耗限额、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国际先进值等数据研究各行业能效提升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能源及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测算工业、交通、建筑和公共机构各领域的节能潜力。



4、能耗“双控”对策研究

对应能耗“双控”影响因素分析,从三个方面提出相应对策,包括关键技术应用推广、能源及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管理模式优化。



(1)关键技术应用推广



推荐各领域适合推广的能效提升先进技术。提出政府在市场机制完善、人才队伍培养、行业标准制定、减税降费支持、产学研协调等方面的行政干预措施。



(2)能源及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行业的清洁能源替代和电气化水平提升。出台重点耗能领域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在经济体制改革、投资环境改善、金融财税支持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对策。



(3)节能管理模式优化



建立地区节能管理体系,在多部门协同、标准化建设、财税金融扶持、能源及碳交易市场完善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措施。



预期目标

完成沈阳市“十四五”节能潜力分析和能耗“双控”对策研究,对沈阳市重点耗能行业能耗现状、节能潜力进行分析和测算,提出能耗“双控”的对策和建议。为地方政府推进能耗“双控”工作,完成国家双碳目标,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参考。



四、成果形式、归属及数量要求

提交《沈阳市“十四五”节能潜力分析和能耗“双控”对策研究》研究报告。



项目验收后成果归甲方所有。



、项目管理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分别对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方案,方案至少包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安排、项目相关人员管理、技术支持安排等内容,并具有可操作性。



供应商在项目成交后应提供交付验收方案,方案应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及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交付验收的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6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联系方式:

赵老师 024-23768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

024-23492121





邮箱地址:

hy398557027@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14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琳、曹晓晨





电  话:

024-2349212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申请电子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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