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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双马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改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南省湘潭市双马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改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0-18
详细内容:
公告:2021-10-18 12:00:00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湘潭市双马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潭发改审﹝2020﹞127号、潭发改审﹝2021﹞55号,项目代码为:2012-430371-04-02-120543,项目业主为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建设内容为渗滤液水位监测工程、浓缩液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提升泵站及污水管网工程、填埋库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截洪沟加高工程以及附属设施整改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5578.7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名称:湘潭市双马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改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双马镇建设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的渗滤液水位监测工程、浓缩液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提升泵站及污水管网工程、填埋库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截洪沟加高工程以及附属设施整改工程等。详见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具体施工根据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实施。

1.3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方案优化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周期12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1.5质量要求: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1.5.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市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t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t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t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

2.10.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自行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

2.10.2、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2.10.3、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不存在禁止投标的其他情况。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10月 18日起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纸质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2021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上发布。

5.4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交易平台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字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58262625。

9.其它

9.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9.1.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9.1.2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获取相应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至该账户。(线下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及查询操作手册详见:http://222.243.150.80:8090/zlxz/14129.jhtml);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9.1.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9.1.4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时: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9.1.5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银行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51号

联 系 人: 戴先生

电 话: 0731-58230564 13574092858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 系 人:贺东红(项目负责人) 胡光祥 电 话:0731-58525966

传 真:0731-58525966 邮 箱:326846408@qq.com

★温馨: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和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投标人代表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6、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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