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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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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尼勒克县公安局2021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开发区上海路与辽宁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7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XJZY-YL-65
项目名称:尼勒克县公安局2021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700000.00
最高限价(元):67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尼勒克县公安局采购一批食材:肉、菜、蛋、奶、调料、米面油、饮料、蛋糕等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67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预计采购一批食材:肉、菜、蛋、奶、调料、米面油、饮料、蛋糕等,(采购数量及食材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为经营企业则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4.所投产品须提供由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肉类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原件、蔬菜类须提供至少五项蔬菜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及食品类其他相关证件等;5.投标人必须具备供货、仓储、配送及其他符合相关食物贮运条件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企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健康证、行车证、驾驶证等);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具有固定生产或经营场所的证明:(自有的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材料、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9.开具银行资信证明;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开发区上海路与辽宁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710室
方式:疫情管控期间通过邮箱方式发送,其余时间现场购买获得。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市开发区上海路与辽宁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723室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1:00
开标地点:伊宁市开发区上海路与辽宁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72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为经营企业则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投产品须提供由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质量检验报告、肉类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蔬菜类须提供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及食品类其他相关证件等,银行资信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疫情管控期间通过邮箱报名方式将上述材料通过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37390486@qq.cm,管控之后补3套相应材料。非管控期间须提供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备查,加盖单位公司鲜章的3套资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网页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并同时盖公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勒克县公安局
地 址:尼勒克县东环路
联系方式:18699905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上海路与辽宁路交汇处白桦国际商务楼710室
联系方式:15299000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双双
电 话:1529900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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