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5米巡航艇、25米排档艇建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GZ2021-WJ-G-009
(二)项目名称: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5米巡航艇、25米排档艇建造
第一标段:25米巡航艇建造
第二标段:25米排档艇建造
(三)预算总金额: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5500000.00)
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佰柒拾捌万贰仟玖佰玖拾元整(?278299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贰佰柒拾壹万柒仟零壹拾元整(?2717010.00)
(四)最高限价:无
(五)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25米巡航艇建造
1.用途:25m巡航艇用于水上交通综合执法,属于公务艇。
2.外形特点:设置中岛式上层建筑,具备良好的外观造型,有利于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受风面积较小,利于执法安全保障。
3.内部功能舱室创建了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改善了船员及执法人员的工作条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装饰简洁、环保,充分体现执法艇的独特之处;
4.配备了先进的机电设备,船舶本身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5.航行区域为京杭运河,太浦河,航区为B级。
6.设计航速:
在正常排水量状态下,艇体水下部分无污底;风力小于蒲氏3级,水面波浪小于2级,潮流平稳;水深不小于5倍吃水。主机处于100%最大持续功率(MCR)下,试航航速26km/h。
第二标段:25米排档艇建造
本船用于苏州吴江太浦河航区的排档,兼有拖带和救助等功能。总体结构强度与性能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及“2019、2021修改通报”,对B级航区的要求进行设计校核。
(六)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交付。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钢制船舶制造资质认可证书或具有相关船检部门颁发的钢制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证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及相关事项如下:
1.供应商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2.登录报名。“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通过CA证书登录(CA证书将作为系统登录及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的唯一工具)。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同时可下载招标文件。各供应商并保存报名成功确认单。只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17:00(北京时间)。
4.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投标时应至开标(或磋商等)现场。代理机构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代理机构现场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查询记录表。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只能从“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6.补充通知(如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7.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8.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
9.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9.1CA激活及软件操作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系统操作咨询:朱工,QQ:578897795,李工,QQ:2273574492,电话:0512-63985015
9.2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512-63982395
9.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激活CA,激活时选择相应用户类型。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19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9:30(北京时间)
3.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
4.投标文件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5.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9日9: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的特殊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吴江区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二)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下载并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三)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用)》。
2.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3.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方式:李晓斌0512-63310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1188号邦宁电子信息产业园415室
联系方式:张宴博0512-63321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宴博
电 话:0512-63321123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