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Y项目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Y项目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Y项目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CNSC-21TFGY022126
1.3 采购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
选聘法律顾问中介服务机构为采购人提供资本运作的相关法务服务。
1.7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法律顾问中介服务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为采购人提供资本运作的相关法务服务,具体包括:
一、为采购人资本运作项目方案提供咨询和论证意见,包括:
(一)确认采购人的资本运作项目涉及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二)通过尽职调查,从法律上界定项目主体的资产结构、股权结构、当前合规运营情况以及或有风险情况;
(三)审查各种报批文件,协助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协议草拟、修订或审核与资本运作项目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
(四)依法出具专项法律报告或者各项法律意见书;
(五)项目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回复意见。
二、为采购人的资本运作项目实施提供法律支持,包括:
(一)参与项目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采购人及其子公司组织的各项专题会议,并解答各方提出的法律问题;
(三)参加采购人及子公司与交易对手的谈判和券商,维护采购人项目的利益,并提供针对谈判难点的解决方案;
(四)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文件的签署和项目交割;
2.2 (五)其他与项目相关的,采购人方要求的服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完成时。
2.3 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的实际要求,提供专业、客观、及时、深入、有操作性的法律意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自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在承担中央企业有关法律服务工作中出现特别重大法律服务质量问题;截止本项目公告截止日,无不良诚信记录;目前未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引起诉讼和仲裁。应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供应商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
2021年11月1日17:00 —2021年11月5日11: 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00。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文件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提交应答文件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采购项目初次网上报价:等待招标平台对标书费付款确认之后,供应商可以对报名参加的项目进行网上报价,录入报价,上传报价相关附件(格式详见应答文件报价函及投标总价),提交完成初次投标报价。
初次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同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1年11月9日9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家供应商谈判时间不超过15分钟)。谈判地点为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6.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注:谈判过程中须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最终报价:当收到平台信息再次报价时候,需要录入最终报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 其他
8.1 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8.2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采购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 系 人: 李雯
电 话: 010-63310136
电子邮件: liwen@puyuan.com
采购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