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双回路电源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11-01 16:59|发布单位: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05|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
【项目概况】
平湖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双回路电源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东辰壹号峰景2号楼1单元与2单元之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X-YC-20211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宜采计备【2021】XM2267号
3、项目名称:平湖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双回路电源工程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56.0621(万元)
6、最高限价:156.0621(万元)
7、采购需求:
平湖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双回路电源工程建设项目的报装、设计、采购、施工、高可靠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大型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供应商,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公章)(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公章。)(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提供2021年8月-2021年10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东辰壹号峰景2号楼1单元与2单元之间)
3、方式:
供应商请在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委派代表持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东辰壹号峰景2号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东辰壹号峰景2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3.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其谈判资料将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公安局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13807209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东辰壹号峰景2号楼
联系方式:132171764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金亮
电话:13217176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