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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第二期龙泉市财政局财政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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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第二期龙泉市财政局财政资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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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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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QFSCG202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第二期龙泉市财政局财政资金定期存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参数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对《2021年第二期龙泉市财政局财政资金定期存款项目》招标文件第30页“二、财政资金存款担保函”内容进行更正。
二、财政资金存款担保函龙泉市财政局:若银行在龙泉市财政局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投标(2021年第二期)中中标,我行将根据《浙江省省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丽水市本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实施规程》中相关规定以及审计要求,为银行提供中标金额100%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其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并履行合同义务。如因其违约行为导致贵单位所存放的财政资金无法定期取回或受到损失的,本担保人自愿在收到贵单位书面通知之日承担连带责任,履行按期还本付息、赔偿损失及支付相应费用等所有义务。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发日期:2021年月日
二、财政资金存款担保函龙泉市财政局:若银行在龙泉市财政局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投标(2021年第二期)中中标,我行将根据《浙江省省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丽水市本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实施规程》中相关规定以及审计要求,为银行提供中标金额100%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其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并履行合同义务。如因其违约行为导致贵单位所存放的财政资金无法定期取回或受到损失的,本担保人自愿在收到贵单位书面通知之日承担连带责任,履行按期还本付息、赔偿损失及支付相应费用等所有义务。(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2021年月日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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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泉市财政局
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财政局
传真:0578-7760008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760008
质疑联系人: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7261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浙江省龙泉市贤良路333号
传真:0578-7262863
项目联系人(询问):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261701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泉市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龙泉市财政局
传真:0578-7117319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部分内容更正565000000
附件信息:
2021年第二期龙泉市财政局财政资金定期存款项目招标文件更正文件(1).doc
195.5KB
关于2021年第二期龙泉市财政局财政资金定期存款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1).docx
18.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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